荆门市局推进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2020-08-13 17:01:43 来源: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一是持续优化办理流程。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费缴纳“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由一窗受理窗口统一收取所需全部材料、进行一次性录入,相关部门并行审核,减少服务对象跑腿次数,将不动产登记环节由5个环节整合为2个环节。
二是全面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实现“2410”服务,即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实体经济企业抵押当日办结);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标准地”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齐全的小微企业登记即来即办,对抵押注销、查封、更正、异议、换证等登记即时办结。
三是全面精简办事材料。全面精简不动产登记办事材料,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坚决不再收取,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再重复提交。一般登记类型材料件数减少到4件以内,特殊登记类型材料件数减少到7件以内。探索推行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办理中,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四是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按照“多终端上自助办理、互联网上集成申请、政务网上协同审批、数据分级互联共享、业务内网成果归集”的原则,推进建设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全天候、全地域申请和受理。依托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等平台,将线下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延伸到线上,实现24小时“不打烊”。企业和群众经身份核验后,可在线提交申请,系统自动分发各相关部门并行办理有关业务,线上反馈受理结果,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支付、网上查询等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可查询率100%。
五是推行电子证照材料。按照有关技术应用标准,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建立不动产电子证照库,支持生成和使用不动产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行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明证书作为办事依据。推进政务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互认应用,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政府公共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率达到100%,凡是证照库已有材料的均不再要求申办人重复提交。
六是全面夯实基础信息。积极开展不动产权籍补充调查,加快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年底力争基本完成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存量历史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同时,将基于同一张底图、同一平台,加快林权数据资料整合,最大化利用原林权登记数据,年底前完成数据整合和资料移交。
七是强化信息互通共享。深入加强交易、登记和纳税等部门间的管理联动和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按需归集率和共享使用。通过与该市大数据中心进行对接,实现与公安、市场监管、机构编制、住建、税务、银保监、法院、民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共享,确保做到凡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材料或信息直接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探索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八是深化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对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优惠减免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对中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推行上门服务办理、业务进度短信提醒、证书证明免费快递等个性化服务。实行不动产转移登记与关联公共服务事项联动办理,推进“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水电气过户一体化”改革试点,群众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同时,可一并申请办理水、电、气等关联业务过户,变“群众路上跑”为“数据网上跑”,最大程度便民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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