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破解无人机“黑飞”困局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获悉,《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要求通过企业加装飞行控制芯片、设置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对无人机进行有效监管。在无人机飞行综合监管平台上,实现轻型无人机空域申请、飞行计划申报和信息备案等功能。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会长杨金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对民用无人机飞行的有效监管,又便利市民,对促进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利。在深圳试点启动的无人机监管综合系统,使无人机合法飞行有了可以落地的解决方案,为全国无人机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样本依据和模式参考。
“办法的出台破解了‘黑飞’困局,首先要明确无人机飞行的监管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监督对象广义的说是无人机,但并非所有的无人机都应该纳入法律监管的范围,法律监管的对象应当是会侵害国家、社会、个人法益的违法无人机飞行行为。因此,应当通过设置一定的标准,以明晰进行何种程度的无人机飞行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戒。”杨金才说。
杨金才认为,无人机同样也需要一部如《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样能够全方位规范的“空中交通安全法”予以规制。无人机的兴起给当前的法律规范和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当然法律面对新兴事物总是会有滞后性。因此,有必要通过进一步的完善法律规范,使得空中飞行安全与飞行秩序得到充分保障。《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合理设置无人机禁飞区域,统一无人机信号管理标准,健全无人机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明确无人机违规处罚条款。
此前,深圳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正式启动,《深圳地区民用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同步出台。在暂行管理实施办法中,根据运行风险大小,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五类。在年龄规定上,轻型无人机驾驶员(俗称“飞手”)应当年满8周岁,未满14周岁应当有成年人现场监护;小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6周岁;中型、大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8周岁。(记者 苑伟斌 白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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