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七项举措”全力做好地理国情普查
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承担的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任务,正按计划扎实推进,目前全区的内业解译、工作底图制作、外业核查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完成面积达到宁夏地域面的100%。完成一级检查的市县为22个,占自治区总数的100%;完成二级检查的市县为15个,面积约占全区的51%;完成过程质量检查的14个县,约占自治区总数的50%;完成质量检验的5个市县,约占自治区总数的22%。2014年,宁夏按照国普办的统一部署,在抓进度、抓质量、抓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七项举措,全力推进普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快速推进。自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地理国(区)情普查的通知》成立了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普查办公室,及19个有关厅局为小组成员的自治区级普查领导机构。并结合宁夏测绘队伍的实际情况,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确定宁夏基础测绘院、宁夏国土测绘院、宁夏国土资源地理信息中心、宁夏遥感测绘院四家参与国情普查的队伍,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质量监督的地理国情普查队伍。为进一步组织好、实施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国土资源厅又成立地理国情普查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厅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三个厅党组成员担任,明确了相应的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召开了全区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普查工作,积极谋划,切实推进宁夏第一次地理国(区)情普查工作。
二是积极筹措经费,为宁夏地理国情普查提供保障。根据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总体方案的要求,按照普查办领导小组组长白雪山副主席提出“科学统筹管理,发挥自身优势,节约财政资金,培养锻炼队伍”的原则,宁夏在大武口区试点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编制完成《宁夏第一次地理国(区)情普查实施方案》。依据《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标准,概算出宁夏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总经费4986万。并将经费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积极协调及时保证资金足额拨付。目前2014年项目建设所需资金3000万元,经费已全部核拨到位,保证了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做好前期准备,打牢国情普查工作基础。为尽快开展国情普查,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宁夏提前收集发改委、水利、统计、林业、交通等部门资料。对专题数据的使用严格把关,要求各生产单位仅作比较和参考,不得直接采用,以确保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质量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并充分发挥国土资源专题数据资料的优势,将矿业权数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城镇地籍测量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普查奠定基础。先后组织开展了4个县市区的试生产。试生产的4个县市区国情普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在国务院普查办已对试生产县市区普查进行了过程质量监督检查,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基础上,宁夏以质检站为主组成了质量监督组对试生产县过程质量监督情况进行复核验收。并要求各单位在下一步普查工作中吸收试生产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提高普查质量。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依法依规普查。宁夏国普办把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作为地理国情普查的首要任务。一是在技术规范方面,编制了《宁夏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宁夏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内容与指标》,对宁夏特色的国情普查要素具体指标进行了进一步细化量化,增加了宁夏的枸杞、硒沙瓜、葡萄园、枣园、太阳能发电、生态移民区等专题内容的普查。并出台了《宁夏第一次地理国(区)情普查考核管理办法》、《宁夏第一次地理国(区)情普查成果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宁夏第一次地理国(区)情普查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及成果验收检验实施方案》、《宁夏第一次地理国(区)情普查质理管理办法》,加强了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和普查成果汇交、保管、使用的管理和普查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并强调对造成国情普查成果不合格且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有关规定,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弄虚作假、或因工作失职及其它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质量问题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等确保普查质量。二是在宣传方面,编制完成《宁夏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为国情普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是全面开展培训,提高普查队伍素质。组织编制了宁夏地理国情普查的培训计划,培训以正射影像图制作、内容与指标、数据采集、外业调查等相关技术规定,《宁夏地理国(区)情普查总体方案》、生产作业中技术要点、难点、常见问题处理为主要内容。积极组织普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多人参与国家局组织的培训,共举办了3期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地理国情普查技术培训班,共380人参加了培训,并对各普查作业单位质检人员增加了质量检查专题培训工作。在工作中,宁夏普查办还充分发挥技术支撑组的优势,建立技术问题处理例会制度,每周五定期召开例会,采取现场讨论、集体研究方式,解决生产中随时出现的新问题,并形成会议备忘录印发各单位。针对宁夏普查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技术问题,及时研究、统一认识,细化技术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制定补充技术规定,经普查办审核后下发各普查作业单位执行。组织各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经常赴生产一线,相互交流普查生产情况,现场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为地理国情普解决问题开辟了捷径。
六是召开现场会,推进地理国情普查进度。根据全区地理国情普查进度和宁夏地形地貌的实际特点,宁夏及时在宁夏南部的隆德县召开国情普查的现场工作会,各生产单位汇报了生产进度情况,厅领导针对相关的技术问题、生产进度、生产安全和质量问题进行了再部署,以2014年11月底作业结点,要求各作业单位整体推进,又好又快完成普查任务。自治区普查办根据承担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年初制定了普查工作计划,落实责任,自治区普查办与4家项目承担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生产单位倒排工作计划,细化时间任务安排,务必完成好每个阶段的工作计划,不留尾巴、不拖后腿。
七是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成果数据准确。为确保地理国情普查的质量,首先,自治区普查办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明确普查的程序规范,落实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其次强化责任落实,建立数据资料准确性的追溯机制,建立必要的复核程序,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通过层层把关,使地理国情普查的结果成为准确、可靠、权威的数据资料。第三是国情普查质量检查严格要求内业100% 检查,外业核查不低于50%。针对宁夏四个县区试生产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督促培训,对一些指标进一步明确,比如低密度草地、高密度草地的选取;院落房屋的综合取舍等等,并将指标的理解以普查办的名义进行印发,统一的认识有效提高了普查的质量和统一性。9月份,为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结合国普办在西昌召开的会议精神,自治区普查办召开了全区国情普查质量专项工作会议,通报了国普办的检查情况,并提出确保质量,确保进度,确保安全的思路,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思想认识,为全区国情普查保质保量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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