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验收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2014-12-12 12:36:44 来源:
河北省地理信息局
近日,河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验收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全面启动全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验收工作。
《方案》指出,全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的验收工作由省普查办质量监督组负责组织,委托河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具体实施。要求各承担单位普查成果必须经过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及最终检查合格后,方可按照成果类型分批提交验收。
《方案》规定,普查成果验收采用抽样检查方式,先根据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及最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批成果进行总体概查,总体概查不合格的全部退回承担单位进行修改;合格的成果再进行样本详查与样本外概查。
《方案》明确了验收工作程序和实施流程、验收内容、提交资料和技术标准等具体要求,确定了质量评定的基本原则,并制定了监督抽查及验收计划,为普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王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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