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峰副局长就《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答记者问
1、据我们了解,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印发《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原“规划纲要”),规划期为到2020年。最近,国务院又批复了《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请问这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简单地说,两者之间是承续和发展的关系。
2006年,根据《测绘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6]59号文件,印发了由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共同编制的《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要求要认真实施这一规划纲要,推动事业跨越发展。截至目前,这一规划纲要已实施近10年,所确定的“十一五”、“十二五”任务已基本完成,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取得巨大进展,尤其是在转型升级、拓宽服务等方面,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例如,机构名称更名为“测绘地理信息局”,职能得到进一步丰富;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等新业务开始出现,基础测绘服务更加贴近需求;以促进“服务网络化”为目的的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应用取得突破等等。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后,基础测绘发展的需求、政策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原“规划纲要”所确定的从2015年到2020年共6年的发展思路和任务布局需要做出及时调整。为此,我局经商规划纲要各参加编制部门,决定对其进行修编,并于2010年报请国务院同意。2012年正式开始修编工作。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实质上是这次修编的成果。
所谓两者之间的“承续和发展”,就是指上述关系。
之所以要对原“规划纲要”进行修编,除要适应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政策、需求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对2015- 2020年发展思路、目标、任务进行细化调整外,还重点考虑了如下因素,一是通过修编工作,对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原“规划纲要”列出的问题中,哪些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哪些问题还没有解决,又出现了哪些新的问题?由此形成了规划编制工作的“问题导向”机制;二是根据当前发展形势,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测绘地理信息新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发展战略和发展布局;三是在明确2015-2020年基础测绘发展任务的基础上,对到2030年的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做出展望。
2、“规划纲要”在确定发展目标、明确发展任务、提出政策措施等的过程中,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基础测绘工作的本质属性是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规划纲要”确定发展目标、明确发展任务、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基于新时期基础测绘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需求,以及技术上的可行性。
首先,党和国家对测绘地理信息的一系列新的部署和要求,是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2014年两院院士大会上发出了“地图之问”。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近年来都对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做出指示。几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也对基础测绘发展提出明确要求。这些讲话、指示和要求都是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等的基本依据。
其次,新需求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方面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国家相继提出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和部署——“一带一路”战略、海洋强国战略、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互联网+等等,客观上要求基础测绘发展要突破传统思维,在工作对象、服务方式等方面实现创新。例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国家战略任务的实施需要在基础测绘保障服务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地理国情监测及信息服务。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也意味着新时期应急测绘保障工作面临着广泛深入的需求。
最后,技术发展是重要依据。基础测绘是一项技术密集型工作,其生产服务的能力和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技术发展的水平和程度。当前,信息技术、空间技术等相关技术快速发展,我国自主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正加快组网,预计2020年形成覆盖全球的服务能力。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陆海观测卫星系统等空间基础设施重大专项正在实施。与此同时,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与基础测绘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不断趋于成熟、应用和普及。技术的发展必将推动基础测绘生产模式和工艺流程的变革以及生产服务效率的提高,这就为基础测绘转型发展、提升能力准备了条件,也因而成为规划任务可行性研究的重要依据。
3、“十八大”以后,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发展战略是如何适时调整的,“规划纲要”是如何体现的?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深入分析新时期的发展形势,对发展战略做出适时调整,提出“加强基础测绘,监测地理国情,强化公共服务,壮大地信产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测绘强国”的发展战略。这一战略充分体现了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测绘地理信息自身发展规律。其中“加强基础测绘”是基础,是事业的立业之基、兴业之本,是保障服务的源头活水。“监测地理国情”是主题,是事业转型升级的鲜明特征,是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公共服务”是本位,是转变测绘地理信息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壮大地信产业”是动力,通过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维护国家安全”是使命,是涉及如何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重大战略问题。“建设测绘强国”是目标,通过不断提升国际竞争能力,最终抢占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战略制高点。
“规划纲要”的编制,坚持以这一战略作为指导,在基础测绘规划目标、规划任务等方面充分体现了这一战略要求。一是在“新型基础测绘”方面。“规划纲要”明确将“新型基础测绘”作为基础测绘发展的新的方向,并对其特征、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表述,明确提出,在2030年之前全面建成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的目标。二是在基础测绘应用服务方面。“规划纲要”将地理国情监测和应急测绘作为基础测绘的应用延伸,体现了发展战略中“监测地理国情,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另外,“规划纲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测绘强国等要求出发,提出了相关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尽可能使“规划纲要”成为带动事业整体发展的重要抓手。
4、与原“规划纲要”相比,“规划纲要”有哪些不同?
答:本次修编工作没有对原“规划纲要”文本的框架结构做出调整,仍然保持四块内容不变,重点对二级标题及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一是根据十八大以来的新的发展形势,对“规划背景”部分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同时根据新的测绘地理信息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对发展目标作出调整。二是规划任务由原来的七项调整为现在的五项,调整后的规划任务突出了测绘基准和卫星技术应用、突出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突出了技术自主创新,并注重边境、国外和海洋等方面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三是保障措施由原来五条调整为六条,进一步强化了相关的政策保障。
与原“规划纲要”相比,“规划纲要”主要有以下三大亮点:一是提出了新型基础测绘的发展方向,明确了其主要特征和相应的目标任务布局。二是首次明确提出了构建以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为核心的完整服务链条,进一步丰富了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内涵。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卫星测绘应用,将其定位为现代测绘基准维护更新和测绘地理信息生产服务体系的主要技术支撑。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自主创新的方向。
5、刚才您提到了新型基础测绘,这是一个新的提法。能否请您对此作进一步解释?
答:新型基础测绘是传统基础测绘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发展方向。经过多年努力,陆地国土基础测绘任务已基本完成。据“十二五”规划评估报告,目前,国家级和省级(除西藏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已全面建成,基础测绘生产已实现由重点围绕地图测制更新等向重点围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维护更新等的转变;基础测绘服务内容实现由以提供基本比例尺地图纸质图件为主向以提供多样化数字产品、定制化制图服务以及地理国情监测、数字城市、应急测绘等个性化服务转变;基础测绘服务模式实现由统一窗口服务向窗口+网络化服务模式转变;以天文大地测量等技术为支撑的传统测绘基准已经完成向以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为主要支撑的现代测绘基准的转变。另外,由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和由市场主导的产业化服务并行发展,测绘地理信息的生产服务格局更加合理。但是,经济社会各领域对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的需求呈加速发展态势,传统基础测绘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对基础测绘发展策略做出调整。进一步明确其工作定位,与时俱进地调整其工作布局,并加快其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工作手段、工作重点的转型和变革。为了与传统基础测绘加以区别,更好体现基础测绘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我们采用了“新型基础测绘”这一提法。
“规划纲要”明确了新型基础测绘的特征为“全球覆盖、海陆兼顾、联动更新、按需服务、开放共享”。其“新”主要体现在:技术手段“新”——将卫星遥感和卫星导航定位纳入基本技术手段,充分体现测绘对新技术的把握和应用;工作内容“新”——以对现有数据库的维护更新和全球、海洋以及重点地区动态测绘为常规工作内容,实现全球覆盖和海陆兼顾;成果形式“新”——以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和数字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库为主要成果形式,实现基础地理信息的多尺度融合和联动更新,不再局限于按计划生产纸质地形图;生产服务方式“新”——以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网络化定制服务为主要生产服务方式,打破单一、呆板、离线的传统服务模式。
6、目前,正值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时期,除了“规划纲要”,你局是否还有其他的规划编制工作,与“规划纲要”是如何衔接的?
答:去年,我局在推进“规划纲要”报批的过程中,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启动了《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近期,“规划纲要”获得国务院批复,这对我局做好“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下一步,一方面我局将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推动“规划纲要”实施的具体措施。同时,加紧开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这一工作,研究事业总体布局及地理信息服务新模式、新机制、新内容,探索新兴测绘地理信息业务常态化的途径、措施,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优化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凝练重大项目,做好项目规划,推进项目立项。
在这个工作过程中,我们将注意处理好“规划纲要”与“十三五”总体规划的关系。将“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基础测绘任务纳入到“十三五”总体规划中。同时,依托“十三五”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基础测绘与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之间、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之间的边界,搞好规划之间的衔接,切实发挥规划在事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7、应用是发展的生命,“规划纲要”对基础测绘应用是如何布局的?
答:我局在推进基础测绘发展过程中,十分关注拓展应用和能力提升等问题。近些年,我局根据原“规划纲要”的有关部署,不断改进基础测绘应用服务模式,已基本实现了多样化、网络化综合地理信息服务能力。“规划纲要”又进一步要求基础测绘应用服务要实现多层次、全方位,并据此部署了相关任务。主要有:
(一)数字城市建设应用。“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继续加快推进数字城市、数字省区建设,”“开展智慧城市地理空间和时空信息平台建设”等。这是基于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要求提出来的,也是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地下管网建设等的有力支撑。
(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应用。“天地图”实际上是互联网+地理信息的一个具体案例。经过四年多发展,其已广泛应用于公安、水利、海关、税收等众多领域,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已经成为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转型的关键支撑。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推进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及应用”,关键是要继续强化其战略性地位,不断丰富信息资源,强化技术支撑,保证其接续性发展。
(三)地理国情监测与应用。地理国情监测是测绘地理信息直接服务于国家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测绘地理信息新的服务业务。今年年底,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将全面完成,并转入到常态化的监测工作中。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完善地理国情监测标准体系,优化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成熟的监测业务工作体系”,是保证监测工作常态化的前提条件。另外,探索将地理国情监测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管理,也是实现其业务化的关键支撑。
(四)应急测绘建设及应用。应急测绘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重点是要总结好四川、黑龙江等地区的应急测绘服务保障经验。在此基础上,加强应急测绘装备、应急测绘信息资源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测绘工作机制和部门间应急协作共享机制,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业务联网协同,全面提升应急测绘服务保障能力。
8、能否请您谈谈对推动“规划纲要”实施的一些打算?
答:“规划纲要”是指导“十三五”以及更长一个时期全国基础测绘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确保“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是确保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关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批复件(国函[2015]92号)明确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在“规划纲要”实施中的职责和分工,尤其要求我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规划纲要》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重大进展及时按程序向国务院报告。”目前,我局根据国务院的这一要求,正在加紧制定推动“规划纲要”实施的总体方案。近期我局的计划和打算:
一是加紧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关于这一问题,前面已有介绍。
二是加紧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细化工作,将“规划纲要”确定的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等进行细化分解,纳入各地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和年度预算,通过不断完善规划-计划-预算有效衔接机制,保证各项规划任务的落实。
三是加紧与参加“规划纲要”编制的各有关部门沟通,研究协调共同推进“规划纲要”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探索建立“规划纲要”良性实施协调机制。
四是高度重视规划评估考核,在适当的时候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成绩,梳理问题,并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我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包括我们媒体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广大测绘地理信息干部职工共同努力,“规划纲要”描绘的宏伟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届时,我们将全面建成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实现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多层次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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