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土资源厅与有关厅局签署地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
2016-10-29 22:20:5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10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自治区司法厅、环境保护厅、农牧业厅、气象局签署了地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书。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伟代表国土资源厅与四个厅局签署了地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并就今后开展合作共享讲话。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王重明介绍了近年来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情况。
合作协议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约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重点在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与技术服务、应急保障服务协作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国土资源厅将向各厅局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与服务,各有关厅局向国土资源厅提供本部门与空间位置相关的专业地理要素数据与服务,并每年提供协议规定的年度更新数据,协议还就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做了约定。
协议的签署,扩展了合作内容,深化了合作层次,是践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思路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跨部门、跨区域的共享与应用,服务自治区“十三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将以真诚的态度、切实的措施和扎实的行动主动对接、认真落实,进一步推进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互联共享,深化务实共赢合作,构建有效工作机制,确保合作事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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