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测绘局举办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
测绘网讯 为切实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增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规范涉密测绘成果申请、保管与使用等行为,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11月2至3日,西藏自治区测绘局举办了全区第五期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测绘局局长陈新湖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培训由自治区测绘局副局长次仁旺堆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利用,满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培训班邀请了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和自治区保密局、自治区安全厅相关专家授课。讲解了国家保密有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国内外保密工作的形势和基本任务;涉密测绘成果管理法律法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与使用;涉密载体、移动介质、涉密计算机应用相关规定;计算机信息安全防护和网络安全防范技能等。全区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和使用的相关管理人员共120多人参加培训会。
陈新湖指出,全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测绘成果保密管理的要求,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安全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
陈新湖强调,测绘成果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尤其是涉密测绘成果,是现代战争实施远程精确打击的基础性工具,直接关系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一旦泄漏,其危害重大而深远。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扎实进取、开拓创新,切实推动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水平更上新台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做出更大贡献。
此次培训,对规范全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增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保密意识,普及测绘成果管理与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强化涉密测绘成果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测绘网 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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