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继续疫情防控推进新项目落地开工
2020-03-02 17:21:47 来源:
内蒙古自然资源厅网站
为了实现疫情防控和生产建设两不误的相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工作,积极行动,在认真研学贯彻上级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赤峰市的具体实际情况,根据自然资源部门的职能职责,采取了以下促工保复工作。
一、广泛了解信息,研学疫情防控政策,适时沟通联系,具体问题具体施策。工作重心下移,督促督导用地手续。
二、强化市局内部业务流程,密切横向科室衔接。压缩审核时间,提高审核上报效率。
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受理的但没有提出补正要求的报件,推进审批流程和时限,争取尽早取得批复。
四、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受理但在之后明确提出补正要求的报件,尽快完善,争取尽早获得批复。
五、在2020年1月1日后,开始组卷报批的除征地补偿标准继续执行到新标准公布之日外,均按新《土地管理法》组卷上报。
六、市级园区、机场、监狱、高铁、水源、科研、医疗等用地要创新工作思路,改变常规工作手段,防范疫情影响,积极沟通联系,适时采取相应必要措施,启动、推动、提速用地征转组卷工作,并尽快上报自治区。
七、日常征转用地组卷工作认真研学并执行赤自然资发[2020]48号《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推进征转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把疫情防控的影响全力降至最低。
一、广泛了解信息,研学疫情防控政策,适时沟通联系,具体问题具体施策。工作重心下移,督促督导用地手续。
二、强化市局内部业务流程,密切横向科室衔接。压缩审核时间,提高审核上报效率。
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受理的但没有提出补正要求的报件,推进审批流程和时限,争取尽早取得批复。
四、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受理但在之后明确提出补正要求的报件,尽快完善,争取尽早获得批复。
五、在2020年1月1日后,开始组卷报批的除征地补偿标准继续执行到新标准公布之日外,均按新《土地管理法》组卷上报。
六、市级园区、机场、监狱、高铁、水源、科研、医疗等用地要创新工作思路,改变常规工作手段,防范疫情影响,积极沟通联系,适时采取相应必要措施,启动、推动、提速用地征转组卷工作,并尽快上报自治区。
七、日常征转用地组卷工作认真研学并执行赤自然资发[2020]48号《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推进征转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把疫情防控的影响全力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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