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领域出台14条“放管服”措施
近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我省自然资源领域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14条措施,鼓励企业盘活存量用地,加快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推行不动产“一窗综合受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14条措施明确,科学保障国家、省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鼓励企业积极盘活存量用地,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项目,可享五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全力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企业;加快推行工业“标准地”,支持地方政府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工业项目用地。
我省将加快实现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纳入“一张图”系统进行管理;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合并,只编制一个报告,开展一次评审;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各个阶段不同测绘业务整合,统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测绘标准和管理平台。
我省着力推行不动产“一窗综合受理”机制,深度融合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缴税、水电气网过户办理流程,并让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赣服通”上线应用,群众办事可随时随地申请,24小时“不打烊”。
来源:江西日报 杨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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