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全解析法村庄地籍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全解析法村庄地籍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4Z016-C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全解析法村庄地籍调查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全解析法村庄地籍调查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村庄地籍调查19.05平方公里;主要内容包括: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宗地统一编码,建立满足发证要求的村镇地籍调查数据库等;
2.3施测地点: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
2.4计算工期: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调查工作;
2.5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90.50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必须包含:地籍测绘);
3.3具有独立承担过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村庄地籍更新调查工作业绩,和相应数据库建设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项目经理具有测绘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与维护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5日至2014 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件;
(5)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1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费春旭
电 话:1357885888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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