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2014-12-26 23:08:12 来源:
淇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
与遥感监测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淇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XCG[2014]79号;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名称及内容简要说明:
淇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五 、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元月5日上午9:00点;
开标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26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下午17:00点前。
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八、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事业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含地籍测绘);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外省的协作单位需在河南省境内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以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
(4)投标单位必须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的《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即《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土地调查单位名录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4)48号文件公示的单位。
(5) 拟报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中需取得省级“二调”培训合格证书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培训合格证书。
(6)业绩要求:河南省境内2009年度以来的土地变更调查项目工作业绩至少三个(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九、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需提供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第八条:供应商资质要求所有资质原件和加盖单位红章复印件。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2—2111633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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