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国土资源局地籍核心数据库及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远安县国土资源局地籍核心数据库及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Z2015004
根据湖北省远安县财政局下达的〔YCGJZ2014〕602号采购计划要求,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远安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拟就该局地籍核心数据库及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内容
地籍核心数据库及系统建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文件;
2.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6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不是法人代表人);
2.7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8具备省级(含)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9从事地籍核心数据库建设成功案例2个(含)以上;
2.10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2.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2.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 2015年 1月22日至2015年2月1日23:59(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19.139.42.220)会员后,方可登陆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保证金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由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日下午5时00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4.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采购项目名称: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
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6号
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07 0708 2920 0001 473
咨询电话:0717—3812842
4.3.未按4.1/4.2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3招标采购单位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下午15时00分---2015年2月12日下午15时30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5年2月12日下午15时30分。
6.2开标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远安县政府门户网、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7-3815020
采购方联系人 :陈绍敏 联系电话:13972035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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