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红河建设项目合伙人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2015-04-22 21:55:32 来源:
智慧红河建设项目已经红河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批准,采用PPP模式投资合作建设。本项目的授权主体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采购人)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供应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智慧红河建设项目合伙人
2.项目地点:云南省蒙自市
3.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365天。
4.建设规模:智慧红河一期建设项目有平台技术架构、云计算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硬件和机房、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策略、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多语种支撑平台、智慧旅游云平台、智慧卫生云平台、智慧教育云平台、智慧能源云平台。
5.招标范围:智慧红河一期建设项目的投资方案、建设方案、运营方案编制,并承担一期建设项目全部内容设计、建设(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
6.特许经营权年限:20~30年。
二.采购需求
为实现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模式合作建设本项目,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合作伙伴,由合作伙伴在市场运营部分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承担整个智慧红河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 建成后由红河州人民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并通过市场运营业务取得合理利润。采购人执行合作事务,承担公共服务部分的出资。
三.标包
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在国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或战略合作伙伴有近三年内融资建设智慧城市项目情况,金融企业、民间资本合作合同、协议等);
4.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审计报告(申请人为:201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2年的财务状况表; 201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1年的财务状况表; 201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不提供);
5. 申请人具备工程咨询电子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咨询通信信息甲级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书;
6.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10(含10年)年以上从事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经验,并具有国家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高级项目经理证书(证书可在工信部网站查询),并提供该人员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7. 提供信息安全能力证明(国家颁发的资质证明或生产厂家提供的支持证明);
8. 提供多语种技术能力证明(生产厂家提供的支持证明);
9. 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10.提供由主管部门(如:工商、税务、劳动、人事、质监、建设、信息化等部门)出具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11.提供近3年检察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
五.本次资格审查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限定合格数量为 7家,限定方法和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申请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邮购风险由申请人承担。
3. 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派被授权人,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3号)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授权),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如注册资格证、职称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评审时间、地点: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8:30~10:00。
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八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3楼)。
3. 评审时间:2015年5月15日10:00;评审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八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3楼)。
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站(www.hhcz.hh.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有祥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红河州行政中心州政府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
大楼A区4楼
邮 编:661100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陈韵彬 联 系 人:郭常兴
电 话:0873-3732091 电 话:0873-3738448、3033447
传 真:0873-3733570
2015年4月22日
声明①:文章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 cehui8@qq.com
声明②:中测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加群提示:我们创建了全国32个省份的地方测绘群,旨在打造本地测绘同行交流圈,有需要请联系管理员测小量(微信 cexiaoliang)进群,一人最多只能进入一个省份群,中介人员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