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包头市东河区土地储备和整理中心土地整理项目完成情况复核工作采购公告
2017-05-22 17:37:53 来源: 中国招标网
所属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 加入日期 | 2017年05月22日 | 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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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土地储备和整理中心土地整理项目完成情况复核工作 |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7〕896号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3、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土地整理项目完成情况复核 | ||||||||||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为无)。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5月22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5月27日 (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17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7年06月02日 14: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02日 14: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02日 14: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土地储备和整理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东河区 |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工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6181710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17室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4729 0004 3410 702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东河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任晓丽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6888103 | ||||||||||
采购文件: |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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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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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土地储备和整理中心、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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