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柳湾遗址文物勘探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青海省 | 加入日期 | 2017年05月24日 | 截止时间 | 2017年0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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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乐都区柳湾遗址文物勘探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青柯招字(2017)FW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文物管理局青文物综【2016】96号、海东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东文旅【2017】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勘探及招标内容:
对柳湾遗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柳湾村进行文物考古调查、研究、勘察测绘、制定保护方案、工程设计及工程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供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及规划文件。
2.2计划勘探工期:180天
2.3勘探地点:乐都区柳湾村(详见附图)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文物考古勘探(或发掘)资质企事业单位,具备20名以上有相关资格证的技术人员,近5年来有大遗址(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五万平方米以上)的田野勘探或发掘工作经历且在考古勘探工作中未发生漏探及安全事故,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方面具备承担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有10年以上的工龄和从事过遗址勘探工作的经历(项目负责人不能为企业法人代表),一经中标,不得更换;
3.3投标人必须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单位需提供财务报表);
3.4投标人需从事过遗址保护及课题性项目的勘探工作,且有业绩材料;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和犯罪类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6具备测绘资质、航拍等科技考古手段的投标人优先考虑;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单位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五年来至少有3处以上考古勘探业绩(其中一处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五万平方米以上);(4)投标人需提供报名人的有效个人社保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和犯罪类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其他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规定时间,持以上资料到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报名。
五、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2017年05月24日至2017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除外,逾期不补报)。
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0元整,售后不退。
九、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招标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22474
招标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柯林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971-627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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