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局电白区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
广东省 | 加入日期 | 2017年06月06日 | 招标公司 | 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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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16日 |
正文内容
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 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局 的委托,拟对 电白区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采购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23-201706-30200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白区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1,539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范围、建设规模及计划投资
电白区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由财政投资建设,共设沙琅镇等4个项目区,建设总面积1860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涝、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等。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1、沙琅镇建设面积5727亩,分别为:甘村村、河口村、水心村、谭儒村、鱼花村
2、那霍镇建设面积5943亩,分别为:淡粉村、马路村、那霍村、石龙村、新塘村。
3、麻岗镇建设面积5000亩,分别为:白马村、海棠村、麻岗村、牛门村、双目村、仙桃村。
4. 望夫镇建设面积1930亩,分别为:塘肚村、民乐村。
(二)项目(招标)工作内容及要求
到招标范围内的区域按《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及《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实地勘测设计,并编制勘测报告、设计报告、施工图及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等全过程设计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及相应阶段的工程勘测等。
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完成以下所列工作。每个项目镇单独编制技术文件。技术服务费分别计算,取费标准执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按丘陵地区计费。工作要求分别为:
(1)勘测:按照测绘规范,对项目区范围内的地形进行测绘,平面图比例尺不小于1:5000,对于地形地势较为复杂区域,需要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平面图比例尺不低于1:2000。成果文件应符合《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技术规范(试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
(2)设计及预算编制:在可行性研究及实地测绘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方案和工程布局,进行工程设计,按照相关规范、工程建设标准等有关技术要求,明确各类工程建设内容和技术参数,结合项目区大比例尺实测现状图编制项目区规划图、土方调配图,编制规划设计报告,计算各类工程量,并绘制各项目区单体工程图,包括:沟渠纵横断面图、道路纵横断面图、各类构筑物结构图等其他工程设计图纸。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根据规划设计的各类工程量,编制项目预算。成果文件应符合《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等国家、广东省相关规范性文件。
2、设计方需委派指定的技术人员,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与设计、预算相关的问题,免费负责编制设计变更文件、配合竣工验收及编制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
3、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审过程中,设计方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顺利通过专家批审。
(三)项目商务要求
1、人员配备:根据粤国土资规字[2016]3号文的要求,规划设计单位需配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土地、农业、水利、水土保持等相关行业规划设计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中级(含)以上土地管理、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1人。
2、成果完工期:30天内提交已通过茂名市专家评审的成果。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减收该项目应收勘测设计预算编制费总额的千分之二,最高限额不超过五万元。
3、成果提交:电白区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由财政投资建设,共设沙琅等镇4个项目区,每个项目区单独提交勘测报告、项目区现状图、设计图、预算书及具体项目设计报告(成果电子版)等。
4、成果验收:本项目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在未获得通过前设计单位必须负责对成果进行完善,最终达到验收通过为止。
5、付款方式:
5.1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所有项目的勘察设计(含预算编制)成果文件(含所有设计图纸),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各项目预算经电白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后十五天内,甲方按财政报账制的有关规定申请财政支付技术服务费的70%,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向财政申请一次性支付尾款。付款前,乙方须提供法定发票交甲方办理请款。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或合同约定方一致。
5.2项目按年度实施的,付款进度按年度支付。
6、履约保证: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款的10%;
(2)乙方可提交履约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或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履约保函,该履约保函有效期须在工程竣工验收期内;
(3)提交成果后三十天内,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全额履约保证金或退回履约保函。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需具有土地、农业、水利、水土保持等相关行业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主体;规划设计单位需配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土地、农业、水利、水土保持等相关行业规划设计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中级(含)以上土地管理、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1人(提供上述人员的专业证)。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
5.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9、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的要求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⑴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可由不同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⑵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6 月06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12 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70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6 月16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1号大院1、2、3、5号首层74号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6 月16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1号大院1、2、3、5号首层74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06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1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小姐 | 联系电话:0668-5139807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668-511512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1号大院1、2、3、5号首层74号 |
联系人:莫宇慧 | 联系电话:0668-2819158 |
传真:0668-2822998 | 邮编:525000 |
(三)采购人: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局 |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 |
联系人:肖志平 | 联系电话:0668-5115097 |
传真:0668-5115097 | 邮编:525400 |
发布人: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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