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汤坑镇东秀学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梅州市 加入日期 2017年06月09日 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06日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顺县汤坑镇东秀学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丰发改审[2016]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当地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和规模:坡面修整、格构锚杆、坡面生态恢复、截排水沟;工程量包括土方5000立方米,挡土墙620立方米,水沟280立方米,喷浆1500平方米,急流槽55立方米。
2.2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预算造价:534715.12元;
2.4工程地点:丰顺县汤坑镇东秀学校;
2.5建设工期:18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3.1.2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岩土或地质或水工环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1.4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岩土或地质或水工环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2信誉要求:
3.2.1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公告期间通过在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报名前,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到现场自行踏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资料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4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
4.1.5项目技术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
4.1.6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1.7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4.1.7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1.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1.9企业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 2017年6 月15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下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6月22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时)到 梅州市梅县区嘉应西路国商一街3号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6日15:0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民营经济报》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3-668662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嘉应西路国商一街3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823819815
日期:2017年 6 月9日
附: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我单位 (投标单位盖章)
资质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
于 年 月 日已对 (工程名称)进行了现场踏勘。
注:现场踏勘完成后投标单位凭踏勘证明书到招标单位进行盖章。
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招标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声明①:文章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 cehui8@qq.com
声明②:中测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加群提示:我们创建了全国32个省份的地方测绘群,旨在打造本地测绘同行交流圈,有需要请联系管理员测小量(微信 cexiaoliang)进群,一人最多只能进入一个省份群,中介人员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