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港镇2017年小城镇环境整治项目测绘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独山港镇2017年小城镇环境整治项目测绘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山港镇2017年小城镇环境整治项目测绘已由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港区分中心按《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受理本工程的招标申请,项目业主为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镇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平湖市独山港区,招标范围包括黄姑集镇虎啸南路、建设东路全长约1.7公里,全塘集镇全公亭公路(兴港路-振港路) 全长约1.5公里,所有沿街建筑三个立面测绘(两幢楼间距小于1.5米时可不测侧立面);所有道路、人行道、道路与建筑之间的距离,街角公园广场测绘,现有道路的绿化隔离带地形测绘,测绘宽度40米,约128000平方。建筑物立面层高测绘约140幢等。
2.2施工合同期为一年,服务期限开始时间具体在合同签订时约定。如果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使招标人满意,且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在服务期满后,无特殊情况可以自动续约,但续约合同必须一年一签,自动续约最多不能超过二年。
2.3工期要求: 按业主要求分期分批实施(每次接到业主通知后15天内完成)
2.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工程测量专业)。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06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78313855@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06月16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06月1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 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马路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独山港经济开发区(http://www.dpdz.gov.c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壹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329646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建工大厦B幢4楼
邮 编:314208 邮 编:314200
联系 人:郭先生 联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85626628 电 话:13567300103
传 真: / 传 真:0573-8562922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78313855@qq.com
2017 年 06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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