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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宁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增加工作量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9 17:08:09 来源: 中国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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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内容

    肃宁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增加工作量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19 采购人名称:肃宁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 :肃宁县肃水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艳红 0317-50176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段志炜13303069361
    采购预算金额:4066000.00
    采购用途 : 一标段:肃宁县三权发证南区(包括窝北镇、万里镇、河北乡共涉及74个村,约21.8573平方公里) 二标段:肃宁县三权发证中区(包括肃宁镇、师素镇、付佐乡共涉及66个村,约19.1663平方公里) 三标段:肃宁县三权发证北区(包括尚村镇、梁村镇、邵庄乡共涉及92个村,约25.7374平方公里)
    项目实施地点 :肃宁县国土资源局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需提供: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6年度企业依法纳税证明(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等完税票据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2016年度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与采购项目产品相应的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并具有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企业财务状况证明(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依法纳税证明、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格要求的原件和全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定标原则:供应商可以参与肃宁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增加工作量项目全部标段的投标,但只能在壹个标段中标。第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将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的评标。若因质疑或投诉等原因导致某标段中标结果改变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结果。 开、评标顺序:从一标段开始顺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方大科技园1号楼40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标段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6-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6-23
    时刻说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2时至4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五楼)
    供货时间: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096538
    受理质疑电话:13303069361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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