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占补平衡项目选定前期勘测设计单位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肃宁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占补平衡项目选定前期勘测设计单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肃宁县人民政府批复(肃政复201726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肃宁县国土资源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肃宁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占补平衡项目选定勘测设计单位
2.2招标内容:占补平衡项目土地清查、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
2.3工 期:30天;
2.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5质量目标:合格;
2.6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梁村镇高家庄砖厂、南白洋砖厂、后白寺砖厂占补平衡项目选定勘测设计单位,项目投资约60万元。
二标段:万里镇张大砖厂、河北乡砖厂、窝北镇大张庄砖厂占补平衡项目选定勘测设计单位,项目投资约81万。
三标段:尚村镇北大史砖厂、师素镇王村砖厂、肃宁镇玉皇庙砖厂、冯庄砖厂占补平衡项目选定勘测设计单位,项目投资约68万元。
四标段:梁村镇南白洋等9个村边未利用地占补平衡项目选定勘测设计单位,项目投资约46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测绘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申请人只可对以上四个标段中一个标段提出报名申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 月 22 日至2017年 6月 28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在该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以2016或2017年度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所开具的有效证明为准(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由工程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全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30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每个标段,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 月 1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肃宁县肃水路43号
电 话:0317-5017059
联系人:于主任
招标代理: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电 话:0312-3106002
联 系 人 :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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