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A标段超合同面积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承包服务【项目编号:FW(4)2017023GNN】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A标段超合同面积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承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A标段超合同面积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承包服务
项目编号:FW(4)2017023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圣凤;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8512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
地址:南宁市秀灵路东三里西乡塘区第五办公区
联系方式:黄护;联系电话: 0771-23185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圣凤;电话:0771-285124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A标段超合同面积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承包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国内注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承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项目的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或地籍测绘)四项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3.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4.必须取得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且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若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条件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且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4.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发售采购文件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费用,供应商支付成功后,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公开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A标段超合同面积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承包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A标段超合同面积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承包服务
二、项目编号: FW(4)2017023GNN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A标段超合同面积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承包服务 |
1项 |
坛洛镇A标段超合同面积部分农村土地承包耕地37183.91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工作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4.76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国内注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承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项目的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或地籍测绘)四项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3.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4.必须取得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且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若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条件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且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7月7日止(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发售采购文件窗口
3、售价:叁佰元/份 (¥300.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凡通过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费用,供应商支付成功后,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公开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1935267、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小组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
注意事项: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投标段对应以上标段银行账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 年7月21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21日9时30分, 在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网址: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招标网(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西乡塘区政务网(http://www.xxtq.gov.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上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地址:南宁市秀灵路东三里西乡塘区第五办公区; 联系人: 黄护;联系电话: 0771-2318598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黄圣凤;电话:0771-2851243。
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771-3130365。
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 6月30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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