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项目招标公告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灵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专业实施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7】050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灵石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项目,对灵石县的土地登记数据、房产登记数据和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并联,录入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及相关工作。(预算价:2000000元)。
五、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10月底完成。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一定的服务能力;
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家发改委《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不得相互串通,搞价格联盟;
7、投标人应遵守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8、具有不动产数据整合软件自主开发认定证书或具有与不动产数据整合软件开发单位有合作关系(以合作合同或服务授权委托书为准)。
七、资质要求:
(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10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份:
1、法人代表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登记证;
7、具有国家测绘行政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8、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9、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社会保险(五项保险)缴纳征收票据;
10、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税收完税证明。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2-10项原件供评委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7年7月7日—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九、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7月21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2万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作业队入场工作,不动产登记首证颁发、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坐标转换完成后付20%,项目全部完成后再付70%,成果验收合格后付清10%余款。支付项目款时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7月27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天石大厦西三层)。
十三、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四、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关女士
委托方联系人电话:张先生15103448766
汇款地址:户名: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石新城支行
账号630011052011979289
开户行号:40217620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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