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汝南县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测感监工作技术协作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2013-11-17 14:55:29 来源: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汝政采竞谈【2013】23号
招标代理: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汝南县国土资源局
报名截止:2013-11-21
所属地区:河南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代理: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汝南县国土资源局
报名截止:2013-11-21
所属地区:河南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汝南县国土资源局采购所需的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技术协作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其采购所需的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技术协作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2013】23号
2.项目名称:汝南县国土资源局采购所需的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技术协作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其它特定条件:
3.3.1、企业单位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事业单位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原件);
3.3.4、主要技术人员中应经过省厅级国土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提供《河南省土地调查培训合格证》(原件)。
以上资质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外)开标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携带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4.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售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报名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3.3项特定条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5.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于2013年11月27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转帐或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东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3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3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殷战伟
电话:13703800840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周杰
电话:03968055676
10.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0396-8055618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汝南县国土资源局采购所需的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
遥感监测工作技术协作单位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公示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其采购所需的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技术协作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参数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3年11月2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传真):0396-805567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汝南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采购2013年度变更调查所需技术协作单位有关要求
一、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事业单位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原件);
3、主要技术人员中应经过省厅级国土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提供《河南省土地调查培训合格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具体工作质量要求:
提交成果符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及相关规程的要求,确保各类变更数据的准确性,其完成的成果经过上级核查合格。
三、工期要求:30天
四、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拨款
五、付款方式:
1.变更调查内业工作完工向省厅提交调查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60%;
2.变更调查工作全部结束,成果全部通过省厅和国土资源部核查,并向甲方提交全部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
六、采购需求与技术规范
(一)工作任务
1、准备调查资料制作调查底图
依据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情况、基本农田调整、土地违法及查处等各类用地管理信息的批准文件、范围界线等相关资料,与2013年度遥感监测影像、新增建设用地变化图斑及2012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等成果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2、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用地管理信息调查
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用地管理信息两个方面的调查工作。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应以县为单位,以日常变更为基础,结合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成果,调查年度各类土地利用的实际变化情况,实地核实监测图斑变化情况;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综合整治以及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收集掌握各类用地管理信息。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以2013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实地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整理汇总形成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数据。
3、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运用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软件的变更功能,按照数据库更新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已经发生变化的地类、范围、属性等进行逐地块变更,更新调查数据库,生成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增量数据,以及县级更新调查数据库。
4、数据汇总统计及分析
利用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变更调查数据汇总要求,逐级汇总年度内每一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并结合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年度土地利用变化分析,编写土地利用变化分析报告。
(二)变更调查内容与要求
1、实地调查内容
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有关规定,实地查清年度土地利用地类变化和土地权属变化情况,将变更图斑标绘在土地变更调查底图上,并按要求将变更相关属性如实填写在《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中。依据外业调查底图和《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变更面积以数据库中变更图斑的面积量算为准。
2、调查方法与要求
依据制作的外业调查底图,对照实地现状,逐地块对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及属性信息进行逐一核实、调整和补充调查,并予以确认,核实建设用地批准范围内的土地实地是否建设,并调绘实地建设范围和地类。如实填写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对遥感监测图斑未变更或部分未变为建设用地的,应结合遥感监测图斑类型,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中填写未变更详细理由。对于影像不清晰或影像未反映的新增地物,地方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用实测坐标法、直接补测法、间接补测法等多种补测方法开展补充调查,详细记录变化图斑的形状、范围以及变化地类等内容;确认和补测的信息,作为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的依据。
调绘精度要求:调绘的各类界线与遥感正摄影像图底图上同名地物间应满足,明显界线位移不得大于图上0.3mm;不明显界线位移不大于图上1.0mm。
补测地物点精度要求:补测地物点对四周明显地物点的误差,平地、丘陵不得大于图上0.8mm,山地不得大于图上1.5mm。
3、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按照数据库更新有关标准和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实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变更、上报与更新。
按照数据库更新有关要求,利用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库软件,将《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以及外业调查结果输入计算机,更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并生成增量数据及相关统计报表,利用国家统一下发的更新数据上报软件,将导出的增量数据进一步检查封装,生成用于上报的县级更新数据包。
(1)数据库更新要求:
①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应以国家确认后的2012年度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统计报表为基础。
②通过数据库变更生成的增量数据结构必须符合数据更新有关技术规定。
③数据库变更过程中,发生变更的部分必须保证变更前总面积与变更后总面积完全一致,未变更图斑面积不得改变。
④严格依据《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采集属性数据。
⑤变更后的各地类面积之和,应等于相应行政辖区、权属单位控制面积。
(2)矢量化要求:
①变更调查底图与数据库套合,明显的同一界线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6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图上1.5mm。
②数据应分层采集,与更新前数据库分层保持一致,并保持各层要素叠加后应协调一致。
③单线线状地物采集点的密度,应保持几何形状不失真,点的密度应随着曲率的增大而增加。
④公共边,只需矢量化一次,其他层可用拷贝方法生成,保证各层数据完整性。
⑤数据采集、编辑完成后,应使线条光滑、严格相接、不得有多余悬线,以及所有数据层数据建立拓扑关系。
⑥接边。行政区域调查界线、权属界线两侧,图幅之间地物应进行接边。明显地物接边误差小于图上0.6mm、不明显地物接边误差小于图上2.0mm时,双方各改一半接边;否则双方应到实地核实接边。
⑦对数据采集产生的碎片应进行处理。
4、成果汇总和分析
在更新后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各级2013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汇总结果。在分析“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汇总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情况,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分析工作,对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耕地保护、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违法用地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与建议,编写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三)提交成果
1、县级土地变更一览表
2、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
3、县级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按权属性质统计汇总表;
4、县级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汇总表;
5、县级基本农田面积统计汇总表;
6、县级可调整地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7、县级建设用地类型面积统计汇总表;
8、县级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面积统计汇总表;
9、县级新增耕地来源类型统计汇总表;
10、县级更新数据包。
上述成果表将自动打包存放于数据库生成的更新数据包中(光盘3套)。
11、2013年度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纸质2份,光盘2张);
12、2013年县级土地调查更新数据库(光盘3套)。
13、图件及其他成果。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其采购所需的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技术协作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2013】23号
2.项目名称:汝南县国土资源局采购所需的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技术协作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其它特定条件:
3.3.1、企业单位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事业单位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原件);
3.3.4、主要技术人员中应经过省厅级国土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提供《河南省土地调查培训合格证》(原件)。
以上资质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外)开标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携带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4.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售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报名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3.3项特定条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5.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于2013年11月27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转帐或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东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3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3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殷战伟
电话:13703800840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周杰
电话:03968055676
10.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0396-8055618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汝南县国土资源局采购所需的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
遥感监测工作技术协作单位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公示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其采购所需的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技术协作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参数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3年11月2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传真):0396-805567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汝南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采购2013年度变更调查所需技术协作单位有关要求
一、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事业单位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原件);
3、主要技术人员中应经过省厅级国土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提供《河南省土地调查培训合格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具体工作质量要求:
提交成果符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及相关规程的要求,确保各类变更数据的准确性,其完成的成果经过上级核查合格。
三、工期要求:30天
四、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拨款
五、付款方式:
1.变更调查内业工作完工向省厅提交调查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60%;
2.变更调查工作全部结束,成果全部通过省厅和国土资源部核查,并向甲方提交全部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
六、采购需求与技术规范
(一)工作任务
1、准备调查资料制作调查底图
依据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情况、基本农田调整、土地违法及查处等各类用地管理信息的批准文件、范围界线等相关资料,与2013年度遥感监测影像、新增建设用地变化图斑及2012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等成果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2、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用地管理信息调查
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用地管理信息两个方面的调查工作。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应以县为单位,以日常变更为基础,结合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成果,调查年度各类土地利用的实际变化情况,实地核实监测图斑变化情况;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综合整治以及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收集掌握各类用地管理信息。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以2013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实地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整理汇总形成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数据。
3、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运用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软件的变更功能,按照数据库更新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已经发生变化的地类、范围、属性等进行逐地块变更,更新调查数据库,生成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增量数据,以及县级更新调查数据库。
4、数据汇总统计及分析
利用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变更调查数据汇总要求,逐级汇总年度内每一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并结合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年度土地利用变化分析,编写土地利用变化分析报告。
(二)变更调查内容与要求
1、实地调查内容
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有关规定,实地查清年度土地利用地类变化和土地权属变化情况,将变更图斑标绘在土地变更调查底图上,并按要求将变更相关属性如实填写在《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中。依据外业调查底图和《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变更面积以数据库中变更图斑的面积量算为准。
2、调查方法与要求
依据制作的外业调查底图,对照实地现状,逐地块对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及属性信息进行逐一核实、调整和补充调查,并予以确认,核实建设用地批准范围内的土地实地是否建设,并调绘实地建设范围和地类。如实填写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对遥感监测图斑未变更或部分未变为建设用地的,应结合遥感监测图斑类型,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中填写未变更详细理由。对于影像不清晰或影像未反映的新增地物,地方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用实测坐标法、直接补测法、间接补测法等多种补测方法开展补充调查,详细记录变化图斑的形状、范围以及变化地类等内容;确认和补测的信息,作为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的依据。
调绘精度要求:调绘的各类界线与遥感正摄影像图底图上同名地物间应满足,明显界线位移不得大于图上0.3mm;不明显界线位移不大于图上1.0mm。
补测地物点精度要求:补测地物点对四周明显地物点的误差,平地、丘陵不得大于图上0.8mm,山地不得大于图上1.5mm。
3、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按照数据库更新有关标准和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实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变更、上报与更新。
按照数据库更新有关要求,利用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库软件,将《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以及外业调查结果输入计算机,更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并生成增量数据及相关统计报表,利用国家统一下发的更新数据上报软件,将导出的增量数据进一步检查封装,生成用于上报的县级更新数据包。
(1)数据库更新要求:
①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应以国家确认后的2012年度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统计报表为基础。
②通过数据库变更生成的增量数据结构必须符合数据更新有关技术规定。
③数据库变更过程中,发生变更的部分必须保证变更前总面积与变更后总面积完全一致,未变更图斑面积不得改变。
④严格依据《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采集属性数据。
⑤变更后的各地类面积之和,应等于相应行政辖区、权属单位控制面积。
(2)矢量化要求:
①变更调查底图与数据库套合,明显的同一界线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6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图上1.5mm。
②数据应分层采集,与更新前数据库分层保持一致,并保持各层要素叠加后应协调一致。
③单线线状地物采集点的密度,应保持几何形状不失真,点的密度应随着曲率的增大而增加。
④公共边,只需矢量化一次,其他层可用拷贝方法生成,保证各层数据完整性。
⑤数据采集、编辑完成后,应使线条光滑、严格相接、不得有多余悬线,以及所有数据层数据建立拓扑关系。
⑥接边。行政区域调查界线、权属界线两侧,图幅之间地物应进行接边。明显地物接边误差小于图上0.6mm、不明显地物接边误差小于图上2.0mm时,双方各改一半接边;否则双方应到实地核实接边。
⑦对数据采集产生的碎片应进行处理。
4、成果汇总和分析
在更新后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各级2013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汇总结果。在分析“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汇总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情况,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分析工作,对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耕地保护、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违法用地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与建议,编写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三)提交成果
1、县级土地变更一览表
2、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
3、县级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按权属性质统计汇总表;
4、县级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汇总表;
5、县级基本农田面积统计汇总表;
6、县级可调整地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7、县级建设用地类型面积统计汇总表;
8、县级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面积统计汇总表;
9、县级新增耕地来源类型统计汇总表;
10、县级更新数据包。
上述成果表将自动打包存放于数据库生成的更新数据包中(光盘3套)。
11、2013年度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纸质2份,光盘2张);
12、2013年县级土地调查更新数据库(光盘3套)。
13、图件及其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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