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以下项目拟用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如皋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项目
二、采购编号:RGZFCG2014-05-011
三、项目需求说明:
详见第三部分。请供应商资格审查前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
详细项目需求请查阅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
1. 参与招标供应商除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采购单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文件(苏地普办【2014】3号)公布的19家供应商之内。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同时具备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已组织本单位承担项目人员通过江苏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技术培训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含一名技术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不得参加投标。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招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招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不得参加招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资格审查、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资格审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公布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曝光台”;弄虚作假的,除了曝光外,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的违约处理。
5、请供应商携带原件备查并将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的而导致不能资格审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五、入围办法
评标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8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否则拒收投标文件。缴纳户名: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236052513300。
投标单位必须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核查。
2、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对招标文件的询问,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0513)87623853;
对采购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秦爱华 电话13862757888
投标时间:2014年5月 30 日下午14:00-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投标开始时间:2014年5月30 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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