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无人机遥感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全国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无人机遥感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全国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无人机遥感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述
根据水利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要求,各地正在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为支撑各地项目建设,提高现场调查工作效率,需利用新技术手段和新设备辅助进行山洪灾害调查,探索利用无人机和激光雷达测量等新技术,获取山洪灾害防治区高精度基础数据,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工作提供支撑。
二、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目前用于本项目的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及工期
(一)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无人机遥感技术应用示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在江西省铅山县、河南栾川县、湖南耒阳市、贵州省开阳县、陕西省岚皋县,甘肃省秦州区和辽宁清原县等7个省7个县区,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无人机遥感技术应用示范工作。在上述各示范县选取2个小流域开展示范工作,获取14个示范小流域内的1:2000比例尺DOM、DEM和DLG成果以及激光点云分类数据。利用无人机搭载雷达测量方法测量河南栾川县和湖南耒阳市的4个小流域,面积约300km2,利用无人机航拍方式测量其它流域,面积约500km2。
(二)本项目计划于2014年12月15日前完成。
四、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225万元。采购人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控制价,高于控制价的作为废标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二)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三)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甲级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供应商所使用轻型机载LiDAR设备,需要出具原厂授权书,具有从事无人机雷达航测项目的经验;
(五)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六)供应商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七)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8月4日~8月8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公开发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原件)。
(二)邮购招标文件时,请登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填写投标报名表格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文件汇款凭证等资料的扫描件。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上资料并核查后,当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一套招标文件,并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至购买人登记邮箱。
(三)潜在供应商在办理汇款时,应在银行电汇凭证附录中填写“单位名称”和“140107”。
(四)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8月26日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本公告同时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邮编:100070
联系人:陆思远、赵悦
联系电话:010-53105813
传真:010-5310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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