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D单元) 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27(万元),工期:12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日历天)。
1、项目概况
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区启动区位于顺德主城区的西部,西部生态产业区的中部,西至佛江高速公路,东至容桂水道,北至顺德支流,南至东海大河,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510.4公顷。《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原控规)于2010年10月审批通过,园区目前正全面推进启动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
在园区推进开发建设的过程中,一环南延线高速化(佛江高速)、高赞村征地留用地、高压走廊调整、天然气门站选址等多个项目落地对原规划成果提出了新的调整要求,同时,原控规在实施过程中,也逐步暴露了在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配置、水域系统等方面的不足。根据《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规程》,需要对原控规进行修编,方能满足新的规划调整要求。为此,园区管委会正式向社会公开招标进行修编《顺德西部产业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
2、招标范围:
2.1规划修编范围
启动区规划面积共1510.4公倾,共分三期,二期用地面积:474公倾。其中一期(商务配套区)受招商引资的迫切需求,已于2013年年底启动控规修编程序,目前正处于初步成果编制阶段;三期教育科研区属马冈居委会范围,在2012年马冈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统一进行了规划编制,该控规成果于2013年通过了区政府的审批;目前,剩二期的控规修编尚未启动。本次规划修编的主要范围是二期。
2.2规划内容及深度要求
本次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是合理评价原控规的成果文件,挖掘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对策,制定修改完善方案。修编重点为用地布局、公共设施、综合交通、竖向设计、水网绿化、市政设施等方面的优化与细化,同时考虑成果文件编制的刚性与弹性,提高规划成果的指导性与可操作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规划师。
3.4.2需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三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2年 3 月至2015 年 2 月。
3.5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06日 至 2015年03月12日 ,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50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5000.00 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0 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03月17日 上午 09:30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交易员如果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可不再提交,如果投标交易员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需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的安排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 2015年03月25日 下午 3:00 。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 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以上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0757-26362885
传 真:0757-26362830
地 址:顺德区杏坛镇齐龙路9号
邮 编:528325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22836711
2015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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