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6年度安置小区房屋面积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一、先锋镇2015年~2016年度安置小区房屋面积测绘项目,已经通州区政府批准。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自筹资金。现就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二、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事宜。
三、基本情况及招标内容
1.测绘内容
建筑物定位(含建筑物验线及定位图);房屋面积预测(含选房面积测算)、实测(含规划面积测算);竣工测量(含绿化);宗地图测绘;沉降观测(含施工中和竣工交付使用后,具体按国家相关规定);河塘回填测绘;配套工程的道路、管网、标高测绘等。
2.测绘时间
按项目时间安排(其中河塘回填测绘必须满足接甲方(监理)通知1天内到场检测、2天完成测绘报告。)
3.质量等级要求: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对测绘结果承担责任。
三、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测绘专业丙级及以上;
2.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测绘实绩、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测绘工程师职称,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测绘实绩并在其中担任相关职务。
四、以下条件属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测绘项目工程师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在南通市通州区住建局已进行房屋测绘备案、准入。
五、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400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
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3月 23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976817177@qq.com邮箱。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招标人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3月26日24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3月26日24时前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7日14:00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标室(行政中心东侧,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招标控制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招标控制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十、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价法。详招标文件。
十一、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单位,开标前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给招标代理公司。
十二、特别提示:
(1)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b.com)“货物服务类招标公告”中下载相关说明文件。
(2)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招标控制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15006295837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供水服务中心对面
联系人: 朱先生 陈先生
电 话: 0513-86123339 15062737585
2015年3月16日
招标文件:http://yunpan.cn/cZrw8zHrBgyXd 访问密码 83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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