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1∶2000规划地形图测绘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5-04-21 22:34:35 来源:
第一部分 采购单位需求及说明
一、项目名称:海安县1∶2000规划地形图测绘
二、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
1.货物清单(或工程量清单、服务项目明细等)
(1)海安县1∶2000规划地形图测绘965平方公里
(2)海安规划坐标系成果一套
(3)海安国土坐标系成果一套
(4)以镇为单位,编绘1:5000地形图一套
2.相关配置、质量及技术要求(或施工要求、材料要求、服务成果提供及要求等)
海安县1∶2000规划地形图测绘,满足海安县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优化镇村布局规划
3.供货时间、验收等相关要求
(1)供货时间:2015年5月底前提交李堡镇、白甸镇成果,2015年8月底前提交全部成果。
(2)验收标准及要求:项目获得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质检或批准通过
4.售后服务有关要求:无
5.付款方式(本项目首付款、余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提交李堡镇、白甸镇成果资料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提交全部成果资料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六十,项目成果获得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质检或批准通过之日起30日内付清余款。
2、本项目合同价格包含测绘成果验收费用。
3、乙方未按时提交成果的,每延迟一日,则甲方有权
扣除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五作为延迟金。
扣除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五作为延迟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具有地形图测绘相关业务经验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海安县965平方公里(除县城规划区221平方公里外)的大规模地形图测绘属于国家秘密级范围,而我省只有省测绘局所属的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持有卫片地形图最新资料。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六、本公示有效期:2015年 4 月 22 日至2015年 4 月 28 日。在此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有效期内向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第二部分 谈判前附表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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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1∶2000规划地形图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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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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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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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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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北京西路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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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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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谈判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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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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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谈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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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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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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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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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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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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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谈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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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主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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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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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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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镇南路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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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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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1819598 81819585 8181956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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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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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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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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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朋 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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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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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海安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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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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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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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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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164713605251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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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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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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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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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轩 1896276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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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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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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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一、谈判响应文件要求:谈判时参加谈判供应商应递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标明谈判主持单位,谈判项目名称和谈判单位名称,并在密封袋上封口处加盖谈判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A.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的谈判承诺函;
B.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C.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D.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E.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F.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谈判报价明细表;
(3)参加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的其他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6、谈判响应文件的每一项内容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中如竞争性谈判文件已给定格式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确需要更改时,须另行制作偏离说明,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8、谈判响应文件不应涂改、增删或潦草,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9、谈判响应文件应统一使用A4纸。
10、一经谈判开始,无论参加谈判供应商是否成交,谈判响应文件一概不退还。
三、合同签订
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及附件。
3、成交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4、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须经我中心审核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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