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三维地形测量系统”比选项目采购信息公告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仪器设备(或器材、软件等)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采购信息编号:BX2015035)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运保费、安装调试费、辅助材料费和售后服务费(须含一年及以上的质保期)等一切费用;
2、对于附件一中所列仪器设备,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仪器设备配置情况与技术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可进行全部或部分报价;
3、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如有产品原厂商授予的“代理产品授权证明书”的,请在报价时一并提供;
4、付款条件:货到需方现场,由供方负责进行安装调试,经需方按原厂出厂标准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5、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技术需求,请与使用部门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917102045。
6、如需了解更详细的商务事宜,请与设备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21-38284307。
7、请各报价单位在2015年7月22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邮箱地址:quotation@shmtu.edu.cn;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BX2015035+公司名称。
备注: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上海海事大学
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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