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涟水县滨河新城教育中心、县委党校工程测绘招标公告
2015-09-23 18:05:21 来源:
一、招标条件:涟水县滨河新城教育中心、县委党校工程测绘已经批准招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已落实到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涟水县滨河新城教育中心、县委党校工程
2、工程地点:涟水县滨河新城
2、招标内容:工程测绘,建筑面积约130000平方米。
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测绘工程师
3、授权委托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测绘人员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投标企业缴纳的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4、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拟投入本项目的测绘服务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
6、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不转包、分包。(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四、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五、本项目设定招标控制价为1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取费,包含所有服务内容),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 2015年9月23 日至2015 年 9 月 25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 分至18时到涟水县教育局八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09月 28日 9时00分
投标和开标地点:涟水县教育局
八、招标人:涟水县教育局
联系人:吴洪佳
电 话:13952324528 0517-82303936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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