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深圳市航空摄影测量需求公示公告
2015-09-30 17:13:21 来源: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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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深圳市航空摄影测量 |
采购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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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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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
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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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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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00 | ||||||||||||||||||||||||||||||||||||||||||||||||||||||||||||||||||||||||||||||||||||||||||||||||||||||||||||||||||||||||||||||||||||||||||
项目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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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摄影测量数据可形象、直观的记录了深圳的地形地貌,为日常办公提供基础底图,并且可为各类基础调查提供基础图件或影像证据,如年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建设用地遥感监测、建筑现状调查、土地监察执法等。
航空摄影测量数据是空间基础数据的组成部分,为建立我市遥感影像基础数据库,弥补卫星影像数据由于天气、时段、分辨率等方面的缺陷,高分辨率的航空摄影测量数据与多种分辨率的卫星影像数据互为补充,形成系统性的历史影像记录。
深圳市位于中国南部沿海,毗邻香港,位于北回归线以南。陆域位置东经113°46′至114°37′,北纬22°27′至22°52′。东临大鹏湾,西连珠江口,南与香港新界接壤,北靠东莞、惠州两市。深圳全境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大部分为低丘陵地,间以平缓的台地;西部为滨海平原。境内最高山峰为梧桐山,海拔943.7米。深圳市摄区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
摄区属于热带、亚热带地区,海洋性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降雨量约2000毫米,降雨天数约150天以上, 1―3月、10―12月降水较少。平均每年有3―4次台风,分布在6、7、8、9月份。年内日照时数约为2000个小时,9-11月较适合航空摄影。
深圳摄区属于广州军区空军管辖,民航调度由民航中南管理局负责,广州指挥中心负责指挥,摄区内航班密度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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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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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航空摄影专业和摄影测量与遥感)的测绘单位,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 3) 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4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投标人要特别注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内容所涉及的时间范围,以避免因此问题导致废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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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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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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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技术依据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航空摄影测量的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1) GB/T6962-2005《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2) GB/T15661-2008《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 MH/T1004-1996《彩色红外航空摄影影像质量控制》
4) GB/T19294-2003《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5) MH/T1005-1996《摄影测量航空摄影仪技术要求》,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6) MH/T1006-1996《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7) GB/T16176-1996《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国家技术监督局
8) CH/T 9008.2-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
9) 《国家基础航空摄影产品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实施细则》(试用稿),国家测绘局
10) 《国家基础航空摄影补充技术规定》,国家测绘局
11) GB/T13977-2012《1:5000、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国家技术监督局
12) GB/T13990-2012《1:5000、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国家技术监督局
13) GB7931-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外业规范》
14) GB7930-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内业规范》
15) GB/T23236-200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16) GB/T27920.1-2011《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
17) GB/T27920.2-2012《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第2部分:推扫式数字航空摄影》
18) GB/T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
19) GB/T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国家技术监督局
20) 《全球定位系统(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定》,国家测绘局
21) CHT 3006-2011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_控制测量规范》
22) GDPJ02-2013 《地理国情普查数据规定与采集要求》,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3) GDPJ 05-2013《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4) GDPJ 08-2013《多尺度数字高程模型生产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航摄基本技术要求2) 航摄仪类型:各类数字航摄仪。
3) 影像地面分辨率:影像地面分辨率0.2米,可满足1:2000数字地形图成图要求。
4) 影像质量要求:影像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彩色色调柔和鲜艳、色调均匀,相同地物的色彩基调基本一致。太阳高度角选择应保证阴影不大于2倍。正射影像接边重叠带不允许出现明显的模糊和重影,相邻数字正射影像要严格接边,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5) 航摄分区的划分:根据地形类型和成图精度要求的不同,按规范的规定和数字航摄仪性能划分航摄分区,同一分区内的景物特征应基本一致。
6) 航摄季节:在规定的航摄期限内,选择地表植被及其它覆盖物(如:积雪、洪水等)对成图影响较小、云雾少、无扬尘(沙)、大气透明度好的季节进行摄影。
7) 摄影时间:根据地形条件的不同,严格按规范规定的太阳高度角要求选择摄影时间。
8) 飞行质量:
具体的质量要求参照GB/T6962-2005《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3、航测外业1) 影像控制测量:鼓励使用先进技术、设备、方案,精度要求按相应规范;
2) 影像调绘:各要素符号按规范要求表示,名称注记按规范要求。
4、航测成图(DEM、DOM)基本技术要求1) 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深圳独立坐标系(提供深圳市独立坐标系分幅图);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按6度带,深圳独立坐标系按3度带;
高程系统: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2) 像控点精度
平丘地区,像控平高控制点相对邻近基础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超过±0.24m(图上±0.12mm),山地和高山地像控点平面位置中误差不超过±0.32m(图上±0.16mm);像片高程控制点相对邻近基础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不超1/10(平丘地0.1m,山地0.2m)基本等高距。
3) 空三精度
绝对定向后,定向点残差、检查点的不符值及公共点较差不得大于下表规定:
绝对定向精度指标
4) DEM间隔:
DEM地面采样间隔为2米,如有禁飞区域无法采集航空影像,要求用其他来源的现势性一致和采样间隔一致的DEM补齐;
5) DEM精度:
DEM成果的精度用格网点的高程中误差表示,高程中误差的两倍为采样点数据最大误差。森林等隐蔽地区的高程中误差可按表中规定的高程中误差的1.5 倍计。数字高程模型高程值应取位至0. 1m,高程精度指标按下表执行。
6) DOM分辨率:
DOM地面分辨率为0.2米,如有禁飞区域无法采集航空影像,要求用其他来源现势性一致和分辨率不低于0.5米的影像补齐;
7) DOM精度:
DOM明显地物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应大于下表规定,平面位置中误差的两倍为其最大误差。
数字正射影像图与相邻影像图接边误差不应大于2个像元。
8) DOM和DEM的分幅和编号按照国家标准分幅和深圳市标准分幅进行编号命名;经处理后的国家2000坐标系影像按照1:25000标准对影像进行分幅;深圳独立坐标系影像按照1:10000标准对影像进行分幅;
9) 镶嵌后应保持影像整体色调的过渡均匀。
5、项目成果采用框幅式数字航摄仪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l 数字航空摄影天然彩色影像数据2套;
l 数字航空摄影高分辨率黑白影像数据2套(如有);
l 数字航空摄影彩红外影像数据2套(如有);
l 真彩色数码航摄像片2套(激光数码);
l 0.2米分辨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正射影像数据文件、对应的元数据及图幅内控制点影像数据文件各2套,具体要求见《GDPJ 05-2013 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
l 0.2米分辨率深圳独立坐标系按1:5000分幅裁切正射影像数据文件、对应的元数据,以及图幅内控制点影像数据文件各2套;
l 0.5米分辨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正射影像数据文件、对应的元数据及图幅内控制点影像数据文件各2套,具体要求见GDPJ 05-2013 《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
l 0.5米分辨率深圳独立坐标系按1:10000分幅裁切正射影像数据文件、对应的元数据及图幅内控制点影像数据文件各2套;
l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米采样间隔DEM数据、对应的元数据各2套,具体要求见GDPJ 08-2013《多尺度数字高程模型生产技术规定》;
l 深圳独立坐标系2米采样间隔DEM数据、对应的元数据各2套,
l 计划任务标图和实际上交成果标图2套(ShapeFile 文件格式);
l 像片索引图数据2套;
l 真彩色浏览影像数据2套;
l 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
l 数字航空摄影附属仪器记录数据及相关的数据处理成果;
l 摄区完成情况图;
l 摄区航线、像片结合图;
l 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
l 航摄鉴定表;
l 航摄像片中心点结合图(按像片索引图规格制作)
l 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设计书;
l 航空摄影飞行记录;
l 像片中心点坐标数据;
l 采用POS或者其它附属仪器的数据记录或处理结果(如有)
l 外业控制测量技术设计书;
l 外业控制测量技术报告书(含文字说明、GPS点之记、外控坐标成果和说明、网图、外控点布设展点图、调绘片拼接示意图及说明、图例簿等)
l 项目质量报告;
l 由广东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l 生产技术总结报告;
l 其他相关资料。
采用推扫式数字航摄仪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l 原始航摄数据2套
l 各波段0级数据2套;
l 浏览影像数据2套;
l 真彩色数码航摄像片2套(激光数码);
l 0.2米分辨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正射影像数据文件、对应的元数据及图幅内控制点影像数据文件各2套,具体要求见《GDPJ 05-2013 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
l 0.2米分辨率深圳独立坐标系按1:5000分幅裁切正射影像数据文件、对应的元数据,以及图幅内控制点影像数据文件各2套;
l 0.5米分辨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正射影像数据文件、对应的元数据及图幅内控制点影像数据文件各2套,具体要求见GDPJ 05-2013 《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
l 0.5米分辨率深圳独立坐标系按1:10000分幅裁切正射影像数据文件、对应的元数据及图幅内控制点影像数据文件各2套;
l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米采样间隔DEM数据、对应的元数据各2套,具体要求见GDPJ 08-2013《多尺度数字高程模型生产技术规定》;
l 深圳独立坐标系2米采样间隔DEM数据、对应的元数据各2套,
l 计划任务标图和实际上交成果标图2套(ShapeFile 文件格式);
l 摄区完成情况图;
l 摄区航线结合图;
l 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
l 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
l 数字航空摄影附属仪器记录数据及相关的数据处理成果;
l 航摄鉴定表;
l 像片中心点结合图(按像片索引图规格制作)
l 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设计书;
l 航空摄影飞行记录;
l 航线起始点坐标数据(依照常规像片中心点坐标数据格式整理);
l IMU/GPS相关资料;
l 数字航空摄影数据处理报告(包括航摄飞行、影像处理、数据处理等内容)。
l 航摄飞行IMU/GPS记录报告;
l IMU/DGPS辅助航空摄影相关数据及成果(包括地面检校场、地面控制网等观测数据和成果:坐标数据提供2套成果--WGS84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85高程。)
l IMU/GPS数据处理检查手簿;
l 地面基站测量技术设计书(如有);
l 地面基站测量设备检定资料(如有);
l 基站同步观测数据(如有);
l 地面基站测量数据(如有);
l 基站点点之记(如有);
l 地面基站GPS观测手薄(如有);
l 联测国家大地点的GPS观测手簿(如有);
l 地面基站点位测量报告(如有);
l 基站点GPS成果,含联测网图(如有);
l 地面基站测量资料检查报告(如有);
l 地面基站测量技术总结报告(如有);
l 外业控制测量技术设计书;
l 外业控制测量技术报告书(含文字说明、GPS点之记、外控坐标成果和说明、网图、外控点布设展点图、调绘片拼接示意图及说明、图例簿等)
l 项目质量报告;
l 由广东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l 生产技术总结报告;
l 其他相关资料。
当采用GPS、POS等辅助航空摄影技术时,应参照相应的规范或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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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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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2、进度安排(1)航摄完成日期:航空影像获取要求在合同签订后尽快完成,所有影像获取间隔要求累计不超过30天,最迟在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
(2)成果移交日期:二检完成内部成果于2016年4月30日移交。2016年5月-2016年6月,提交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质量检查。全部成果于2016年6月30日移交。
注:摄区属于热带、亚热带地区,海洋性气候,最佳航摄季节为11月-1月。实际航摄进展中,应根据天气、场地、空域等实际情况,可采用低空遥感系统作为常规航空摄影的有效补充手段,确保数据的时效性。
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4、验收要求投标方需按招标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在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后必须委托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项目成果全部提交后招标方再次进行项目验收。
5、培训要求 提供2~3人遥感影像数据处理专业培训4~5天。
6、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1年的技术支持。
(1)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投标方遇到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需在12小时内响应并进行现场处理。
(2)所有售后服务方式均为中标方上门服务,即由中标方派人员到用户工作地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3)投标方应提供网络远程技术解决方案,主要是对一般情况的小故障,在问题不算复杂时使用。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指导方式解决问题。
(4)对于那些无法通过电话指导方式解决的问题,应根据问题的种类及情况,安排相应的专业技术工程师到现场解决问题,响应时间要等同于“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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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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