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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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用海项目测量 |
采购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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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采购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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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
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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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
财政预算限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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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0 |
项目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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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要求我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海洋行政部门审批的填海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用海现状普查勘测,2014年已经安排了15宗填海项目,尚有15宗填海面积较大的填海项目需要详细勘测;勘测成果可以为我市、省及国家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翔实和客观的已经批准沿海项目的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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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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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订立、履行合同能力和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 具有测绘乙级或以上的资质,有海洋测绘资质。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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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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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 |
201500212153 |
件附件 |
1.0 |
新 |
根据国家海洋局要求,对我市剩余的15宗填海项目进行现状海籍调查和翔实基础数据勘测,编制勘测成果报告。 |
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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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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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圳市用海项目测量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同时按国家海洋局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其成果应符合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填报的文件材料要求。
1.投标人的所有成果文件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2.提供所有书面和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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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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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安排:
(1)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提交所有相关资料后1年内,完成《2015年深圳市用海项目测量报告》作为送审稿;
(2)报告书评审通过且收齐修改报告所需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2015年深圳市用海项目测量报告》作为最终测量成果报告。
付款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方应将合同价款的60%支付给成交人;
第二期:成交人完成并提交《2015年深圳市用海项目测量报告》最终测量成果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剩余价款的40%支付给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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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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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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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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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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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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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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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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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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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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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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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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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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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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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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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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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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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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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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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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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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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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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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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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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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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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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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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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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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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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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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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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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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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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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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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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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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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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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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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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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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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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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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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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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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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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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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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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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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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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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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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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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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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0.25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0.25分;拥有海洋测绘资质甲级的得0.6分;拥有海洋测绘资质乙级的得0.4分。以上4项累加计分,总得分不超过2分。要求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二、1、2012年(含)以来承担深圳市大型的海洋管理及监管的测量项目(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得0.5分;
2、承担深圳市以外大型的海洋管理及监管的测量项目(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得0.25分;
3、2012年以来承担过深圳市海洋局相同类型项目(合同金额超过30万元以上),得0.25分;
4、以上3项累加计分不超过1分。
注: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三、2012年(含)以来同类工程获得国家、省、部颁发的测绘、地理信息类(不包括勘察设计类)奖项的情况:每项得0.25分,最高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不累积计算。
四、总得分为以上三项得分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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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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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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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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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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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负责人是测绘专业教授级高工(正高)为优得2分,是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为良得1分,是测绘专业工程师为中得0.5分,其他为差得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一年(2014年8月至今)深圳市社保局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测绘专业教授级高工(正高)为优得2分,是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为良得1分,是测绘专业工程师为中得0.5分,其他为差得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一年(2014年8月至今)深圳市社保局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三、2012年(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海洋测量项目,项目数量4个(含)以上的为优得1分,2个(含)以上为良得0.5分,1个(含)以上为中得0.25分,其他为差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四、总得分为以上三项得分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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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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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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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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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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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局核颁的注册测绘师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加一分,最高1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技术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一年(2014年8月至今)深圳市社保局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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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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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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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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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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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投标人在项目相关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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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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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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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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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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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自有、租赁均可),要求提供发票(行驶证)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不得以自有或租赁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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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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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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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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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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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拟使用的产品(软件)情况,要求提供证书(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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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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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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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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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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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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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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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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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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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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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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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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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理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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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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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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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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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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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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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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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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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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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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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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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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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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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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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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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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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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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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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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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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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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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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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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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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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分项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也可以设定客观条件,分项进行客观打分。未进行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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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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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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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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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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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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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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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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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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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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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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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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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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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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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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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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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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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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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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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15年用海项目测量
公开招标项目评定分离申报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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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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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明确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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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评审委员会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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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授权评审委员会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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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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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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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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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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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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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派代表参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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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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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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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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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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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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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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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综合评分法”或“最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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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或“最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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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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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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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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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自定法”、“抽签法”或“竞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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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该表格为采购人申报时填报的材料,请将该表格放在需求书的首页首行,或作为独立文档与其他申报资料一并上传申报;
2.采购人只能填写“授权评审委员会定标”或“非授权评审委员会定标”栏目,不得同时填写两栏目;
3.属于国际招标的项目,不填写此表格;
4.如上述表格填写不全或不按表格要求填写,将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对表格填写不合要求的,申报审核将不予通过,退回采购人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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