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宁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15-09-30 21:21:04 来源:
各投标人:
受采购人的委托,我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宁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5137)”招标公告,本项目现更正内容如下:
7、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7.1.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最新有效的)
7.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201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7.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1.4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7.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1.4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7.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2 云南省外投标人需在云南省内设立分公司或分院;
7.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地籍测绘、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业务范围;
7.4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相关工作业绩;
7.5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
7.6投标人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近三年以来在测绘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质量事故;
7.7投标人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保密规定【需提供省国家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已通过保密审查(许可范围:涉密测绘成果处理、加工)】;
7.8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人: 宁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自老师 联系电话:0879-323144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普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师 联系电话:0879-2143621
日期: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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