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地籍测绘成果数据建库、检查入库等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5-12-15 15:31:37 来源: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长兴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兴县地籍测绘成果数据建库、检查入库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两个标项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地籍测绘成果数据建库、检查入库等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JZBC-15-230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磋商相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标项一还应包含不动产测绘;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4日,每天9:00-16:3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项,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报名项目名称和编号等联系资料一份。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标项;
供应商应于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上银行转帐形式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供应商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凭回执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处领取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市中信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010016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磋商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5年12月25日9: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本次磋商将于2015年12月25日9:30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举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cxztb.gov.cn:8081/cxweb
十、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长安路330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2-6202856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系人:郑工、陆工
联系电话:0571-87630286 传真:0571-87631300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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