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市荆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1-12 22:36:49 来源:
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荆州市荆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荆州市荆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采购人:荆州市荆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JZQCG-2016FH-001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125万元
6、招标内容:
6.1、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外业调查及地名信息采集、地名信息化处理及成果归档等专业技术项目。
6.2、详细普查范围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二、 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或相关经营范围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的业务合作单位;
3、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或者具备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的单位(同时具备承担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项目的企业单位),并提供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3、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年无亏损;
6、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在近两年的招投标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并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 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可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荆州市学苑路69号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家,标书售后不退。
备注:
1、报名时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程测量及地理信息资质、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认证证书等;上述资料原件审核,并带上装订成册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后领购招标文件。
四、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荆州市荆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姜鹏涛
电 话:13986652636
五、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志雄
电 话:13085115885
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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