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招标公告
2016-02-04 15:09:00 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
2.2招标范围:黑鱼村、新阳村、双湾村、宋家村、梨树村、莲花村、杨家村、小龙村、林家村、城郊村、常明村、杜家村、尚家村、东方村、双桥村、甩湾村现有的农村承包耕地(约146472.8亩);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实际航拍影像图+实测法+图解法;项目预算约为205.06万元。
2.3施测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
2.4计划工期:在2016年6月1日前全部完成,并建立数据库及信息系统且验收合格;
2.5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2.6实测要求:实测要求测量单位必须为每个村配备一组测量小组,同时配备16个测量小组,16个村同时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航空摄影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
3.3项目经理具有测绘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4投标人仅可就上述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3日至2015 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件;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李东明
电 话:1594314469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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