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平台软件采购(二次公告)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平台软件(区县级)采购(二次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的委托,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平台软件(区县级)采购(二次公告)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平台软件(区县级)采购,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认定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6年03月0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603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法定代理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8日9:0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
项目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24-22852669
传 真:024-22852669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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