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系统开发监理服务)己具备招标条件,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程序随机抽取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对该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名称及编号: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
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系统开发监理服务);
2.2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07)号
3.项目简要说明及概况
3.1 分包情况:2个包,包1为地下管线探测监理服务,包2为信息系统开发监理服务;
3.2计划工期:与第一标段工期同步;
3.3招标范围:本项目地下管线探测与信息系统开发全过程监理服务;
3.4质 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4.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4.2通过ISO9000或CMA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3资质要求:
4.3.1包1须具备测绘(含工程测量专业)或地质勘查(含地球物理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3.2包2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4项目负责人要求:
4.4.1包1 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4.2包2负责人要求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4.5业绩要求:
4.5.1包1要求近3年内具有3个以上(含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成功案例,并在其中一个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探测监理长度不低于1000公里或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
4.5.2 包2 要求近3年内具有3个以上(含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成功案例;
4.6拟投入本项目作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
4.7供应商近3年内(2013、2014、201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8提供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内
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4.9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4.10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4.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二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类似业绩(提供合同、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近3年内(2013、2014、201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ISO9000或CMA认证证书、拟投入人员职称证书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5.3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同时购买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6.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与土地资源局
联 系 人:辛先生
电 话:0371-861988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1-606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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