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东昌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采购编号为G20160024号通化市东昌区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批准采购,根据《关于规范吉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通知》吉林地名普查办〔2015〕9号文件要求实施,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60583;
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内完成;
4、实施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全区范围内;
5、项目内容:查清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地名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规范地理实体名称,依法进行标准化处理;建立完善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指导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民政局开展地名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和普查档案的建立;编纂出版地名志500本,建立地名软件管理数据库、制作打印行政区划图300套、制作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制作地名查询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及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各项工作达到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标准,并且必须经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合格。
7、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80万元。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单位为公司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服务范围;
4、具有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等资质)。
5、优先选用参加过地名普查试点或者地名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单位。
6、不得进行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7、符合国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及其他相关要求。
8、符合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6:00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测绘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等资质)、经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分之前送达至通化市东昌区政府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分在通化市东昌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民政局
联系人:邓湘灵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江南新区江畅路269号
电话:0435-3389006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瑞江豪城五号楼二单元602室
联系人:李 冬
电话:0435-5006336/18643543076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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