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图院地理国情监测及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2016-06-29 13:14:06 来源: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财采认[2016]-08524号计划函要求,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省地图院的委托,就其“地理国情监测及应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6-1A031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地图院地理国情监测及应用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14.5万元整
四:项目内容:
包一:湖北省精准扶贫到户信息系统开发,预算价:人民币54.5万;
包二:湖北省精准扶贫到户数据处理,预算价:人民币60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一:
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
2、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是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导航电子地图)的企业或开设有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点及以上的高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为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测绘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投标人为高等院校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教授职称;(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注册测绘师证书原件、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数不少于5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在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6、须提供近3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包二:
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
2、应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职称证原件);
5、拟投入的项目班子人员不少于30人(提供人员身份证原件、名单、联系方式、劳动合同原件);
6、须提供近3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时起,至2016年7月5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第五条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包,售后不退,不邮寄,转让、转售无效)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6年7月21日下午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于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下午14:30时整。
九、开标地点: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会议室)。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胡昊
联系电话:027-82774315
采购人:湖北省地图院
联系人:杨斌
联系电话:027- 8782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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