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沁县民政局委托,经沁县财政局批准,山西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沁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沁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KQXFW2016-01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包,预算100万元。采购内容为沁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工作,具体的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投标人需具有地名普查或山西省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经验、相关业绩并经过市级、省级验收合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
4.保密资质: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五、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含:乙级及其以上测绘资质)、保密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2.项目负责人的测绘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3.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等能够证明依法纳税的凭证);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名单内);
6.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需具有地名普查或山西省地理国情普查相关业绩并经过市级、省级验收合格资料(即:合同和经过脱密处理的成果资料盖章原件);
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的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均为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沁县湖滨花苑10号楼2单元2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文件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9月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为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沁县湖滨花苑10号楼2单元201室),以书面形式密封提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7日下午15时00分
2.地点: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沁县湖滨花苑10号楼2单元201室)
3.开标时需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回单。
4.投标保证金缴纳:采用电汇、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汇出,要保证开标前到账。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沁县民政局
地址:沁县胜利路3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5-7022464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沁县湖滨花苑10号楼2单元201室)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及传真:0355-7027222
电子邮箱:sxbkzbq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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