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扶余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6-09-14 16:22:44 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根据《关于规范吉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通知》(吉林地名普查办〔2015〕9号文件要求实施,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项目业主为扶余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扶余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扶余市;
2.3招标范围:行政区划面积约为4658平方千米。经过人口、面积比重计算,并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地区经验,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预计词条总量约为3000条。
2.4服务期限:
2.5项目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工作达到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标准,并且必须经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合格。
2.7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注册资金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公司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3.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范围。
3.4具有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等资质)。
3.5优先选用参加过地名普查试点或者地名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单位。
3.6不得进行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7符合国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及其他相关要求。
3.8符合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要求;
3.9必须具备但不仅限于以上条款。
(以上资质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14日至 2016 年 9月2 1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 时00分至 16 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测绘资质证书(副本)、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等资质)、测绘成果管理人员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经检查机关查询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证明(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161号(超达创业园21栋2单元三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 上午9:30 时,地点:长春市华苑宾馆3010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8日 上午9:30 时 时在 长春市华苑宾馆3010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民政局
地址:扶余市太祖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38-586082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161号(超达创业园21栋2单元三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24307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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