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文件解读
1、国发政策法规文件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6〕6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国发〔2012〕28号
《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2013 国发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
《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办发〔2013〕9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
2、部委政策法规文件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是否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514号
《导航与位置服务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2012年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895号)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交通部 2013年21号
《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发改地区 [2014]1654号
《关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2014年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
解 读
1、国发文件相关摘要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6〕6号
摘要:《纲要》指出,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自主创新,就是从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出发,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跨越,就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支撑发展,就是从现实的紧迫需求出发,着力突破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支撑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引领未来,就是着眼长远,超前部署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培育新兴产业,引领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方针是我国半个多世纪科技发展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面向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抉择。
《纲要》指出,未来15年,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部署:一是立足于我国国情和需求,确定若干重点领域,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二是瞄准国家目标,实施若干重大专项,实现跨越式发展,填补空白。三是应对未来挑战,超前部署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增加科技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可靠保障。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
摘要: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发展”。 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中国自有的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事件。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迅速建设以及应用市场的快速发展,需要各级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产业集聚的巨大合力。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国发〔2012〕28号
摘要: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制定本规划。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卫星及应用产业。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结合,以建立我国自主、安全可靠、长期连续稳定 运行的空间基础设施及其信息应用服务体系为核心,加强航天运输系统、应用卫星系统、地面与应用天地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临近空间资源开发,促进卫星在气 象、海洋、国土、测绘、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城乡建设、环境减灾、广播电视、导航定位等方面的应用,建立健全卫星制造、发射服务、地面设备制造、运营 服务产业链。推进极地空间资源开发。
《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2013 国家发改委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促进北斗卫星及应用产业的规模化市场应用,支撑国民经济重大领域的应用需求,带动北斗卫星及应用全产业链快速发展,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联合组织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
通过专项实施,建立以应用为导向、用户为龙头、研制单位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我国北斗卫星资源的效益,培育发展北斗卫星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应用,着力促进重大标志性成果转化和规模化应用,推动北斗卫星应用产业自主化、体系化、多元化、商业化发展,加速我国航天产业发展。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
摘要: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将北斗产业、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内容写入正式文件。
《意见》明确指出,要“拓展新兴信息服务业态……加快推动北斗导航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北斗导航与移动通信、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支持位置信息服务(LBS)市场拓展。完善北斗导航基础设施,推进北斗导航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在重点区域和交通、减灾、电信、能源、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示范应用,逐步推进北斗导航和授时的规模化应用。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拓宽地理信息服务市场。”
《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办发〔2013〕97号
摘要:《规划》特别提出,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围绕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着力关键技术研发和市场培育,提升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国家将重点建设多模连续运行参考站网等重大地面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卫星导航芯片、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兼容应用等技术水平;将北斗时间溯源到国家时间频率计量基准,为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领域提供时频保障;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创新北斗行业应用服务模式;重点推动卫星导航功能成为车载导航和智能手机终端的标准配置,推动大众应用规模化发展;加强国际合作战略研究,积极参与卫星导航领域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推进海外市场开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
摘要:地理信息产业是以现代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等技术为基础,以地理信息开发利用为核心,从事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的高技术服务业。随着近年来地理信息产业迅速兴起并保持高速增长,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以位置服务为核心的地理信息不仅改变着普通人的生活,更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案列:大年初三,家住北京北三环的小陈想带着来北京过年的父母出去玩一圈,再吃点特色的美食。他打开一款打车软件,选择了自己所在的位置,输入目的地,叫车,不过几十秒,就有出租车抢单。几分钟后,他们就坐上了开往陶然亭公园的出租车。在车上,小陈又上团购网站,团购了一家公园附近的美食。正如小陈父母所感叹的,信息化正无处不在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而位置服务则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部委文件相关摘要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是否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514号
摘要:为确保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安装进度,进一步支持国家北斗导航战略,自2013年1月1日起,各示范省份在用的“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需要更新车载终端的,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所有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自2013年6月1日起,所有新进入示范省份运输市场的“两客一危”车辆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凡未按规定安装或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车辆,不予核发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导航与位置服务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2012年 科技部
摘要:9月18日科技部印发《导航与位置服务科技发展 十二五 专项规划》的初衷是,加快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应用与产业化,增强我国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规划预期,到2015年直接形成1000亿以上的规模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 知》(发改办高技[2013]895号)
摘要:以扩大卫星技术、产品和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应用为目标,重点支持基于自主卫星的通信、导航和遥感三大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促进北斗卫星应用产业规模化发展及北斗卫星资源和重要基础能力建设。
卫星通信应用。为拓展卫星通信的市场应用,填补卫星通信服务领域的空白,重点支持Ka波段宽带多媒体通信卫星研制、S频段卫星移动通信民用地面系统关键设备研制及运动平台卫星通信应用系统研发,推动卫星通信在公共教育、专业培训、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应用。
卫星导航应用。为加快我国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突破卫星导航领域系统性、整体性应用的制约,重点支持北斗兼容型导航终端及其核心组件开发应用;基于智能位置服务、室内外定位融合服务、高精度位移测量服务的技术和系统集成,推动北斗导航系统在智能交通、医疗救助、煤矿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安全监测等重点领域的深度应用以及公共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卫星遥感应用。针对卫星遥感公益性、业务性发展的特点和卫星遥感技术发展趋势,鼓励开展卫星遥感公益性服务和商业应用模式创新,重点支持遥感卫星数据接收处理系统应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技术应用、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等,推动自主卫星数据在国民经济相关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发挥重要作用。
卫星产业基础。为满足高性能卫星发展需求,促进我国北斗卫星及应用产业自主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支持电源控制器、高精度星敏感器、星载行波管放大器等卫星平台和卫星有效载荷用关键部组件的研发与应用,增强我国北斗卫星产业基础保障能力。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交通部 2013年21号
摘要:为进一步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部组织编制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发改地区 [2014]1654号
摘要:规划指出,地理信息产业是以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的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随着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产业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张、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地理信息产业已经进入发展壮大、转型升级的新阶段。
规划涵盖的重点领域包括测绘遥感数据服务、测绘地理信息装备制造、地理信息软件、地理信息与北斗导航定位融合服务、地理信息应用服务和地图出版与服务。
《关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2014年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摘要:3月1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发布了《关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着力加快“北斗”地面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建设;二是全面提升位置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水平。综合地图与地理信息、遥感数据信息、交通信息、气象信息等信息资源,采用云计算等技术,为各类用户提供综合性的位置数据综合服务
《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
《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坚持机制创新,协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目标是基础设施更加智能,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社会管理更加精细,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产业体系更加优化。《意见》提出要建设一批各具特色、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效应的智慧城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健全政策机制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我国城市转型发展提供新模式。
中国气象局:
正在组织开展基于北斗的大气、海洋和空间监测运行应用。
交通运输部:
启动了包括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在内的几大应用示范工程。
民航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指出,推广应用空管新技术,完善空管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机制,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北斗系统完好性服务研究。对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导航中的应用进行试验和试点。
农业部渔业局:
“十二五”规划细则指出,要为90%以上的渔船配备必要的安全通信、避碰设备,各地政府提供70%~90%的补贴用于采购北斗接收机,系统平台运营费用由地方各级政府承担。
以上是北斗相关规划中的各部委支持政策(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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