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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测绘费该由谁承担

    2013-07-01 16:30:14 来源: 东方今报
    聊聊

    买房子办理房产证时要缴纳一笔“房屋测绘费”,在很多人看来似乎是一件约定俗成的事情。费用并不多,住宅每平方米最多才1.36元。可是,最近接连两位较真业主的质疑,让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众多业主都大吃一惊:原来,这笔费用是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的,我们已经被开发商忽悠了许多年。

    【业主质疑】
    不逐户测量,却要逐户收费?
        某通讯公司员工张先生在花园路上一个小区买了套房子,去年10月份交房入住。上个月,他突然接到了开发商的电话通知,“你的房子经过测量,实际面积比合同上多出了近1.5平方米,需要补缴4600多元房款”。
        张先生找到开发商,开发商的解释是,该办房产证了,经过房管局测绘部门的测量,张先生所购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是49.95平方米,比购房合同上多出了近1.5平方米,并且在约定的上下浮动3%范围以内,因此按照当时的房价需要补缴房款4600余元,此外还有房屋测绘费60多元。
        张先生纳闷的是,自从他入住之后,从来没有见到测绘人员上门测量房屋面积,这个结果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开发商告诉他,测绘人员对每一种户型,只选择一户进行实地测量,和张先生一样的户型肯定经过了测量,他们对这个结果负责。
        张先生却认为,既然没有对他的房屋进行实地测量,那么他就不应该再缴纳这笔“房屋测绘费”。同样道理,也适用于其他业主。开发商一时语塞。


    【测绘人员】
    抽样测量,每户都要出测绘图
        既然没有逐户测量,就不能逐户收费。业主张先生的质疑是否有道理呢?记者就此电话咨询了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房屋测量窗口的工作人员。
        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测绘人员确实是进行抽样测量,对于一栋楼的同一种户型,一般只选择一户进行实地测量。依据郑州市物价局2005年9月8日下发的收费许可证[(经)05026号],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住宅、商业、工业用房等分类,各有不同。
        对于住宅,楼外形结构简单,户型不超过3种的为每平方米0.60元;楼外形结构较简单,户型4~6种的为每平方米0.80元;楼外形复杂,户型在6种以上的为每平方米1.36元。商业用房为每平方米1.50元,多功能综合楼用房为每平方米1.80元,工业用房为每平方米0.80元。
        对于张先生“没有逐户测量也要收费”的质疑,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设计图纸,同一种户型的标准面积是一样的,并且,测绘人员要对每一套房屋出具相应的测绘图,还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将来粘贴到房产证上,因此对所有的测绘结果都是负责任的。“要是所有房屋都逐户进行测量,那要测量到什么时候”?


    【又一名业主质疑】
        卖给我房子,还要我自己掏钱量面积?
        巧合的是,就在此后不久,记者又接到另一名业主反映。业主贾先生说,他是2007年在未来路上某小区买的房子,今年年初交房时,开发商向他收取190余元的房屋测绘费。贾先生认为这是不合理收费,便拒绝缴纳,可是开发商却以此为要挟不给新房钥匙。
        因为急于装修入住,贾先生没有和开发商争执那么多,憋屈地缴纳了这笔费用。可是,这件事却一直憋在他的心里。
        贾先生认为这是一项不合理的收费,“道理很简单,开发商卖给业主房子,当然要请相关测绘部门把房屋面积测量准确了,才能按照面积计价卖给业主。哪能卖给业主房子,还要业主自己掏钱量面积”?


    【房管测绘部门】
    只针对委托人收取费用
        贾先生的话听上去很有道理,那么,房管测绘部门是如何看待的呢?
        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测绘管理科工作人员张磊认为,“谁办证,谁交钱”,这似乎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事情,业主的房子办理房产证,当然是业主交钱。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一般都是由开发商委托测绘部门进行测绘,而测绘部门也是针对委托方,即开发商进行收费。测绘部门不直接针对业主收费。
        该科负责人刘女士说,国家发改委曾经有一个文件,要求开发商做好房屋产权初始登记,首次测绘时,要测量整栋楼的轮廓面积等多项指标,进行备案,俗称“大备案证”;此后进行分户二次测量,将总建筑面积由开发商分割至各户业主。按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测绘部门向委托人即开发商收取测绘费用。至于开发商是否向业主转嫁收取这项费用,则要看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约定。


    【律师说法】
    房屋测绘费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有人认为,房屋测绘费的争议是因为销售期房引起的,预售给业主的面积,将来不可避免地与实际面积不一致,这就需要重新进行测量。问题是,重新测量的费用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
        河南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律师申继东认为,这个问题应当分解成以下三个层次来看,一是收费的法律依据在哪儿?该向谁收费?二是收费标准是多少?三是收费包含哪些项目?
        第一个层次先假定是向业主收费,那么第二个层次就比较清晰,有郑州市物价部门的核定收费标准。第三个层次,这些收费具体包含哪些服务项目,目前来看至少包括实地测量和出分户图这两项。那么,既然有些业主没有进行实地测量,只是出具了一个分户图,就意味着享受的服务项目减少了,那么相应的测绘费用是不是也该减少呢?
        再回到关键的第一个层次,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都应该是由开发商来承担这项费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也规定: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很显然,这个委托人就是开发商,因此,房屋测绘费用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开发商不应该再将此项费用转嫁到全体业主身上。


    【他山之石】
    外地已有先行者
        事实上,外地已经有相关政府部门对此做出表态,认定房屋测绘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据媒体报道,包头市民薛先生于2007年9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2月在领取新房钥匙时,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向薛先生收取170元的测绘费。薛先生认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收费行为。于是薛先生来到包头市东河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咨询。
        该市12315中心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予以确认:收取测绘费单位是受开发商委托为售房出具有权威性的数据所提供的测绘服务行为,按照市场中“为谁服务谁付费”的交易原则,开发商请测绘单位为开发商服务,应该开发商付费,不应该转嫁给购房者。
        工商部门认为,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商品房测绘是开发商的义务,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测绘的费用也应当由开发商承担。
        记者昨天从郑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及该局专业分局建筑房地产市场管理所获悉,上述单位均没有接到消费者类似的反映,不过对于外地工商部门的表态,他们将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来源:http://www.jinbw.com.cn/jinbw/xwzx/loushi/20090826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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