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量知识
一、任务和目的
房产测量是房地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准确完整的房产测绘成果是审产、确定产权面积、保障产权人合法权益的主要依据。其任务就是采用科学的测绘技术、方法和手段,获取国家和有关产权部门所需的房屋有关信息和资料,为国民经济建设、城镇建设、房地产企业开发、房屋拆迁、房产交易、征收税费、为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资料。
目的是测定、调查房屋的权属、位置、数量、用途以及利用状况,为房产管理部门提供所需要的房产分丘平面图、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以及相关的图、表、册和房屋面积数据等。
二、房产面积测算内容
1、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走廊、地下室、门斗、门厅、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套内建筑面积: 是指套与套、套与共有建筑之间,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的墙体中心线以内的实际面积再加上阳台的建筑面积的总和。
3、房屋的产权面积: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4、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是指各产权主共同拥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5、面积测算要求
(1)严格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2000执行;
三、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
1、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通风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泵房、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走廊、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电梯机房等以及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原则:权属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各方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大小按照比例进行分摊。商住楼或多功能综合楼的共有共用面积分摊应按各功能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多层次分摊。
四、阁楼的建筑面积计算
阁楼有规划、按层高
五、面积误差允许范围
房屋销售面积与产权面积误差应在±3%以内(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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